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松溪县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修订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地价体系,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号)要求,在上一轮更新修订成果基础上,随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我县组织开展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并作如下说明:

一、本基准地价技术方案严格遵循《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方案》的要求。

二、本基准地价可作为松溪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转让价格的评估依据,可作为土地有偿使用税费和土地增值收益计算的参考依据,可作为政府实施管理和投资决策依据。

三、本基准地价不得直接作为土地交易和抵押的实际价格,实际土地交易价格应按宗地地价另行评估确定。

四、本轮基准地价修编估价期日为202211日,商业服务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 2.0,居住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 2.0,工矿、仓储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公用设施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

五、本轮基准地价修编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六、基准地价中的年期为各类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商服用地、居住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别为40年、70年、50年和50年。若某种用途的基准地价标准是以参照其它用途基准地价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则该用途的基准地价年期仍然为该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期。

七、同一级别土地价格调整幅度是指基准地价内涵下宗地区位及个别因素正常波动范围下基准地价的修正幅度,原则上在修正系数范围之内,个别影响地价的因素超出正常范围时,可作适当调整。

八、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应根据地块所在土地用途和级别,按基准地价的80%缴纳土地出让金。但下列两种情况除外:

(一)公有住房(房改房除外)的首次购房人,需根据地块所在土地用途和级别按其基准地价的10%缴纳土地收益金,保留划拨用地性质。

(二)划拨用地使用权转让如属于交易、互换、赠与等行为按以上第八点标准执行。但夫妻加名或减名、100%份额继承情形除外。

九、本基准地价不包含增减挂钩指标、耕地占补平衡费用、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十、本基准地价和土地级别是公布之日起至下轮修订公布前的价格和级别,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定期修订、公布。

十一、本通知自20242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松溪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2021420日发布的《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松溪县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修订更新结果的通知》(松政〔20213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松溪县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成果表

2. 松溪县城区各类用地地下楼层修正系数表

3. 松溪县城区及乡镇定级范围说明表

4. 松溪县城镇基准地价用地类型说明表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42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松溪县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成果表

1-1 松溪县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级别

基准地价

修正幅度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地面地价(元/平方米)

级地

2049

4098

±22%

级地

1347

2694

±21%

级地

916

1832

±19%

级地

632

1264

±19%

级地

430

860

±19%

1-2 松溪县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级类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二级类

三级类

细分说明

基准地价

级地

级地

级地

级地

级地

商业用地

零售商业

用地

整体产权可分割转让

地面价

4098

2694

1832

1264

860

楼面价

2049

1347

916

632

430

整体产权不可分割转让

地面价

3278

2156

1466

1012

688

楼面价

1639

1078

733

506

344

批发市场

用地

-

地面价

3688

2424

1648

1138

774

楼面价

1844

1212

824

569

387

餐饮用地

-

地面价

2868

1886

1282

884

602

楼面价

1434

943

641

442

301

旅馆用地

三星()级宾

馆及酒店以下

地面价

2254

1482

1008

696

474

楼面价

1127

741

504

348

237

四星()级宾

馆及酒店以上

地面价

1844

1212

824

568

388

楼面价

922

606

412

284

194

产权式酒店

地面价

2664

1752

1190

822

560

楼面价

1332

876

595

411

280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地面价

3074

2020

1374

948

646

楼面价

1537

1010

687

474

323

娱乐康体用地

-

-

地面价

2050

1348

916

632

430

楼面价

1025

674

458

316

215

商务金融用地

-

整体产权可分割转让

地面价

3278

2156

1466

1012

688

楼面价

1639

1078

733

506

344

公寓式办公(SOHO

地面价

3484

2290

1558

1074

732

楼面价

1742

1145

779

537

366

整体产权不可分割转让

地面价

2868

1886

1282

884

602

楼面价

1434

943

641

442

301

其它商业

服务业用地

-

含会展中心

地面价

2868

1886

1282

884

602

楼面价

1434

943

641

442

301

修正幅度

-

±22%

±21%

±19%

±19%

±19%

1-3 松溪县城区居住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级别

基准地价

修正幅度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地面地价(元/平方米)

级地

1064

2128

±20%

级地

750

1500

±18%

级地

526

1052

±17%

级地

390

780

±16%

 

1-4 松溪县城区居住用地二级类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细分说明

基准地价

居住用地

城镇住宅

用地

普通住宅

用地

地面价

2128

1500

1052

780

楼面价

1064

750

526

390

租赁商品

住房用地

地面价

1064

750

526

390

楼面价

532

375

263

195

城镇社区服

务设施用地

-

地面价

1916

1350

946

702

楼面价

958

675

473

351

修正幅度

-

±20%

±18%

±17%

±16%

 

1-5 松溪县城区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级别

基准地价

修正幅度

地面地价(元/平方米)

地面地价(万元/亩)

级地

225

15.00

±20%

级地

158

10.53

±20%

级地

105

7.00

±20%

 

1-6 松溪县城区工矿、仓储用地二级类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细分说明

基准地价

Ⅰ级地

Ⅱ级地

Ⅲ级地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部分分割转让

地面价

270

190

126

整体持有

地面价

225

158

105

采矿用地

-

地面价

225

158

105

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

地面价

248

174

116

储备库用地

-

地面价

225

158

105

修正幅度

-

±20%

±20%

±20%

1-7 松溪县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级类级别

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基准地价

级地

级地

级地

级地

级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科研用地

地面价

1640

1078

732

506

344

楼面价

820

539

366

253

172

医疗卫生用地

地面价

1640

1078

732

506

344

楼面价

820

539

366

253

172

体育用地

地面价

1844

1212

824

568

388

楼面价

922

606

412

284

194

社会福利用地

地面价

1844

1212

824

568

388

楼面价

922

606

412

284

194

机关团体用地

地面价

1640

1078

732

506

344

楼面价

820

539

366

253

172

文化用地

地面价

1844

1212

824

568

388

楼面价

922

606

412

284

194

教育用地

地面价

1844

1212

824

568

388

楼面价

922

606

412

284

194

修正幅度

-

±22%

±21%

±19%

±19%

±19%

注:上表中的地类是一级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下的二级类,容积率为2

1-8 松溪县城区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

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基准地价

公用设施用地

-

地面价

307

202

137

95

65

楼面价

307

202

137

95

65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地面价

307

202

137

95

65

楼面价

307

202

137

95

65

修正幅度

-

±22%

±21%

±19%

±19%

±19%

注: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容积率为1宗地评估时容积率不作修正。原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干渠、水工设施用”参照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内陆水域中河流、沟渠、坑塘水面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1-9 松溪县城区交通运输用地二级类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基准地价

级地

级地

级地

交通运输用地

铁路用地

地面价

225

158

105

公路用地

地面价

225

158

105

城镇道路用地

地面价

270

190

126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楼面价

270

190

126

管道运输用地

地面价

225

158

105

修正幅度

-

±20%

±20%

±20%

注:上表中的二级类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基准地价为楼面价,宗地评估时容积率大于2时,容积率修正系数参考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其他类型交通运输用地参考工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

1-10 松溪县城区特殊用地二级类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基准地价

级地

级地

级地

级地

特殊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

地面价

1064

750

526

390

楼面价

532

375

263

195

监教场所用地

地面价

1064

750

526

390

楼面价

532

375

263

195

宗教用地

地面价

1064

750

526

390

楼面价

532

375

263

195

殡葬用地

楼面价

1702

1200

842

624

楼面价

851

600

421

312

文物古迹及其他特殊用地

地面价

426

300

210

156

楼面价

213

150

105

78

修正幅度

-

±20%

±18%

±17%

±16%

注:上表评估宗地地价时,容积率修正系数与居住相同的相同,原“风景名胜用地”参照文物古迹及其他特殊用地基准地价。

1-11 松溪县各乡镇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乡镇名称

土地级别

商业服务业用地

居住用地

工矿用地

地面价

楼面价

修正幅度

地面价

楼面价

修正幅度

地面价

修正幅度

郑墩镇

级地

605

303

±12%

330

165

±10%

75

±20%

级地

497

249

±10%

254

127

±8%

级地

442

221

±8%

210

105

±6%

渭田镇

级地

578

289

±12%

280

140

±10%

70

±20%

级地

477

239

±10%

217

109

±8%

级地

418

209

±8%

180

90

±6%

花桥乡

级地

486

243

±10%

248

124

±8%

60

±20%

级地

390

195

±8%

200

100

±7%

级地

331

166

±6%

156

78

±6%

茶坪乡

级地

434

217

±10%

222

111

±8%

70

±20%

级地

356

178

±8%

182

91

±7%

级地

276

138

±6%

136

68

±6%

旧县乡

级地

426

213

±10%

209

105

±8%

70

±20%

级地

328

164

±8%

176

89

±7%

级地

267

134

±6%

143

72

±6%

祖墩乡

级地

421

211

±8%

205

103

±8%

60

±20%

级地

327

164

±7%

158

79

±7%

级地

273

137

±6%

124

62

±6%

溪东乡

级地

388

194

±8%

169

85

±8%

60

±20%

级地

301

151

±7%

132

66

±7%

级地

255

128

±6%

107

54

±6%

 


附件2

松溪县城区各类用地地下楼层修正系数表

2-1 松溪县城区各类用地地下楼层修正系数表

用地类型

参照地价

楼层

修正系数(K)

商业服务业用地

按地上楼面地价

地下一层

0.25

地下二层

0.15

地下三层(及以下)

0.0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按地上楼面地价

地下一层

0.25

地下二层

0.15

地下三层(及以下)

0.05

仓储用地

按地上楼面地价

地下一层

0.25

地下二层

0.15

地下三层(及以下)

0.05

营利性停车场用地

按地上、楼面地价

地下一层

0.10

地下二层

0.08

地下三层(及以下)

0.05

注:由同一主体结合地上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停车场(结建),按所属地块地面用途(混用的按主要用途)的基准地价楼面价修正;其他地下建筑,按相应用途的地面基准地价楼面价修正。


附件3

松溪县城区及乡镇定级范围说明表

3-1 松溪县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土地级别

范围(详细应以级别图为准

级地

北至:工农中路;东至:朝阳小区、东门头、东门大桥;南至:县自来水公司、电信局;西至:工农中路以西约60米。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北至:龙锦公园;东至:松溪河岸;南至:人民小学、文化广场、红旗街西段;西至:汽车站。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北至:北环路;东至:城区集贸市场安置综合体、来龙银都、松溪河岸;南至:松溪河岸及水南村部分;西至:环城路、粮食储存库。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北至:二中、来龙山公园、一品龙宸、中仁路;东至:武装部、中兴四路、家园桂花城、河东乡政府、三中;南至:福建亚达集团;西至:后垄山公园、塔山公园。

级地

级地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

3-2 松溪县城区居住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土地级别

范围(详细应以级别图为准

级地

北至:北环路;东至:龙锦花园、松溪河岸;南至:县自来水公司、古城路、红旗街西段;西至:烈士陵园、明德路。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北至:北环路、老干局宿舍、二中;东至:东富路、东方铭城;南至:松溪河岸、河东村东六巷、河东村西二巷;西至:花岩溪、粮食储存库、明德名府、北环路。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北至:登云桥新村、828乡道、二中、来龙公园山脚、一品龙宸、东龙新村、中仁路;东至:家园桂花城、中兴四路、松溪河岸、河东乡政府;南至:三中、福建亚达集团。西至:气象站、洪山垅农民新村、茶厂后、后垄山公园、明德路。

级地

级地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

3-3 松溪县城区工矿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土地级别

范围(详细应以级别图为准

级地

北至:县医院、龙锦公园。东至:来龙路、松溪河岸。南至:松溪河岸。西至:人民公园、洪山垅新村。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北至:北环路东段、来龙公园山脚。东至:火车站连接线、东门陈源垅基本农田、河东乡政府、三中。南至:亚达集团。西至:工农西路西段。

级地

级地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

3-4 松溪县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土地级别

范围(详细应以级别图为准

Ⅰ级地

北至:工农中路;东至:朝阳小区、东门头、东门大桥;南至:县自来水公司、电信局;西至:工农中路以西约60米。

Ⅱ级地

Ⅰ级地以外,Ⅱ级地以内。北至:龙锦公园;东至:松溪河岸;南至:人民小学、文化广场、红旗街西段;西至:汽车站。

Ⅲ级地

Ⅱ级地以外,Ⅲ级地以内。北至:北环路;东至:城区集贸市场安置综合体、来龙银都、松溪河岸;南至:松溪河岸及水南村部分;西至:环城路、粮食储存库。

Ⅳ级地

Ⅲ级地以外,Ⅳ级地以内。北至:二中、来龙山公园、一品龙宸、中仁路;东至:武装部、中兴四路、家园桂花城、河东乡政府、三中;南至:福建亚达集团;西至:后垄山公园、塔山公园。

Ⅴ级地

Ⅳ级地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

注:松源街道、河东乡不在定级范围内的区域参照末级执行。

3-5 松溪县各乡镇基准地价土地级别范围表

乡镇名称

土地级别

级别范围

郑墩镇

级地

东至长盘大路东北方向约120米;南至郑墩大酒店;西至长盘大路西南方约100米;北至郑墩中心小学。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郑墩大街;南至830县道;西至郑垱北路;北至郑墩新村。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郑墩830县道支路;南至830县道;西至郑墩大街;北至郑墩新村南侧。

渭田镇

级地

东至渭田镇邮政所以东约300米;南至温馨家具城以南约300米;西至831县道以西约500米;北至渭田镇人民政府。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加油站;南至渭田尾;西至渭田中学以西约120米;北至八岭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巨口村全寿寺;南至渭田尾;西至上塘村;北至渭田中学西北方约450米。

花桥乡

级地

东至河边西岸;南至823乡道桥头;西至花桥信用社以西约50米;北至廊桥、花桥信用社。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302省道以西官后村;南至823乡道与302省道交界处、车上村;西至823乡道以北七家碓;北至村头村。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302省道;南至车上村桥头西岸以南100米;西至823乡道西南方的七家碓,北至七家碓、廊桥以北仰面田。

茶坪乡

级地

东至茶坪邮政支局以东约50米;南至茶坪乡政府;西至302省道以东约30米;北至茶坪乡政府以北约150米。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茶坪中学;南至仰坑;西至西山寺、基督教堂;北至富林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大洋;南至仰坑;西至302省道;北至841乡道。

旧县乡

级地

东至旧县乡邮电所,加油站,旧县农村信用社;南至松溪河北岸以北约50米;西至松溪支流东岸;北至831县道与830县道交界以北约80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830县道与长深高速交界;南至松溪河北岸以北约50米;西至松溪河支流东岸;北至830县道西北约130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松溪河东岸以东约280米;南至松溪河南岸以南约50米;西至松溪河支流以西延830县道300米;北至830县道西北方向约300米。

祖墩乡

级地

东至祖墩邮政所;南至819乡道以南约30米;西至祖墩信用社;北至819乡道以北约30米。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302省道;南至祖墩中心小学、祖墩客运站、819乡道廊桥;西至河流西岸约100米;北至819乡道以北约80米。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302省道;南至下店村廊桥以南水田;西至岩下;北至山下。

溪东乡

级地

东至831县道沿路居民住宅;南至溪东司法所;西至河流东岸沿路以西125米;北至溪东乡人民政府、溪东客运站。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河流东岸;南至柯田、烟草站、溪东中学以北约100米;西至山下;北至831县道桥头。

级地

级地以外,级地以内。东至831县道;南至溪东中学以南约350米;西至河流西岸;北至柯田。

注:不在定级范围内的土地参照末级执行。


附件4

松溪县城镇基准地价用地类型说明表

4-1 松溪县城镇基准地价用地类型说明表

用地类型

含义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商业服务

业用地

商业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指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指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餐饮用地

指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旅馆用地

指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有住宿功能的度假村等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指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

指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

指金融保险、艺术传媒、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物流管理中心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其他商业

服务业用地

/

指除以上之外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以观光娱乐为目的的直升机停机坪等通用航空、汽车维修站以及宠物医院、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等用地,含会展中心。

居住

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

指用于城镇生活居住功能的各类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指为城镇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社区服务站以及托儿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综合体育场地、小型超市等用地,以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用地

工矿

用地

工业用地

/

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装备修理、自用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采矿用地

采矿用地

/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排土(石)、尾矿堆放用地

仓储

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

指国家和省级战略性储备库以外,城、镇、村用于物资存储、中转、配送等设施用地,包括附属设施、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储备库用地

/

指国家和省级的粮食、棉花、石油等战略性储备库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科研用地

/

指科研机构及其科研设施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

指医疗、预防、保健、护理、康复、急救、安宁疗护等用地

体育用地

/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企事业、军队等机构内部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

指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

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及附属设施用地

文化用地

/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教育用地

/

指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园、特殊教育设施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

/

指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

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体育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服务设施的公园和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游园等

交通运输用地

铁路用地

/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公路用地

/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城镇道路用地

/

城镇、村庄范围内公用道路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及其交叉口等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交通场站用地

/

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等行政办公设施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

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特殊

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

/

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监教场所用地

/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宗教用地

/

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殡葬用地

/

指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陵园、墓地等用地

文物古迹及其他特殊用地

/

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的管理机构,以及旅游服务设施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