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林业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林政资源管理、林政行政执法部分)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松溪县林业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林业行政职能和上级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执行行政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依法行政,保障实施。我局2025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放过。有效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盗砍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行政执法。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开展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和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报中共松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修改,对照省级“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深化梳理我局权责清单,进一步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优化、绑定工作,并按县委法制办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减证便民”。
(二)落实行政许可工作。扎实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和全流程网办等事项改革。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13件。植物检疫证38件;林木采伐许可证154件;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批18件;林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3件。
三、严格行政执法工作,推行“三项制度”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和按照执法程序统一使用新的执法文书,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福建省林业行政执法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林﹝2017﹞14号)文件要求,一是明确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的委托单位;二是指定监管单位;三是规范执法行为、程序,做到执法各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将此作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2025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二)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指导和监督全县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完善行政调解机制。2025年我局调解林地纠纷案件6起,共登记处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6件,处理来信来访件10件。
五、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个基层执法单位每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一日,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一年来,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进行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组织林业执法培训,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局取得执法证人员共43名。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通过“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清风行动”、“生物多样性”及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利用电视广告、LED走字、网络宣传、乡镇圩市设点讲解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派发法律宣传单16000余份、宣传手册1800余份为群众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大家增强法律意识,生态意识,培养法治信仰向全群众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日常监督,让各项执法责任全面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的分解细化工作,做到每个执法内容都有具体的负责人和承办人,落实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 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专业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2. 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七、2025年的工作重点
(一)提高执法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经常组织案例分析现场会,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技巧。同时要注重从办案实践中积累经验,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从而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努力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章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普法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总结,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和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法制工作水平,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同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渠道与各部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借鉴、学习其先进经验。
松溪县林业局
2026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