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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溪县高质量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松溪县高质量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高质量推进“茶文化、茶产业、

茶科技”统筹发展实施方案

 

茶产业是我县传统优势产业,也是富民强县的特色产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推进我县“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以下简称“三茶”)统筹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践行“三茶”统筹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引领、文化赋魂、品牌赋能、创新驱动、市场引导”原则,统筹推进绿色生态茶园建设,保证绿色食品茶叶原材料及新茶饮原料供给,逐步实现茶叶全域绿色有机目标,推进绿色食品健康发展。快速提高松溪九龙大白茶、松溪绿茶、松溪红茶公用品牌知名度;拉动茶盘、茶食品、茶饮料等涉茶关联产业不断做强做大。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共同富裕,不断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加快茶全产业链发展。

二、推进措施

(一)弘扬茶文化,提升产业发展软实力

1. 加强茶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推进松溪九龙大白茶、松溪绿茶、松溪红茶等制作技艺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大古茶园等茶文化景观修缮保护力度。推进传承基地、传习所、非遗工坊等茶文化阵地设施建设,弘扬传承项溪烧茶桥等民俗文化,开展“茶王赛”“喊山开采”等茶事活动。组织茶艺师、评茶员、茶叶加工工等茶业职业竞赛。

2. 深入挖掘茶文化历史。围绕松溪茶文化资源和特色,挖掘湛卢文化、朱子文化体系中的“福”文化元素,编撰、出版茶史、茶俗、茶艺、茶歌、茶谚等松溪茶文化系列丛书或相关音频材料,诠释、编创、讲好松溪福茶故事,形成富有地方特色、有魅力、有吸引力的对外传播茶文化作品,弘扬松溪茶叶传统制作工艺、冲泡技艺,打造专属茶器具,创新发展茶生活方式,构建系统化的茶文化品牌体系。

3. 推动茶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建设“茶旅+民宿”“茶旅+研学”“茶旅+康养”等茶文旅融合新业态,依托闽北山区高海拔生态与景观优势,发展云上茶文旅。重点围绕松溪旅游资源,打造4条以上茶文旅融合精品旅游线路。做足茶文旅融合文章,开发百年蔗茶点、茶宴、茶工艺品等茶旅融合产品。依托生态茶园,打造茶园风光观赏区、茶叶生产示范区、休闲养生度假区。同步深化“茶旅+商旅”联动,在旅游线路沿线布局特色茶产品展销中心、茶主题文创市集,推动茶叶、茶衍生品等商品线下体验与线上销售结合,形成“游览+消费”的茶商旅融合闭环。定期拍摄制作高质量的茶文旅宣传片,立体传播我县茶文旅品牌形象,提升我县茶业品牌影响力。

4. 加强茶文化推介交流。大力推行“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发展模式,全力打造“松溪九龙大白茶”“松溪绿茶”“松溪红茶”等区域公共品牌,采取线上线下立体式推介,继续鼓励开设一批“松溪九龙大白茶推广中心”,支持茶企、茶商在全国设区市以上或有重要茶叶市场的城市设立“松溪九龙大白茶”店招广告,办好茶王赛等活动。

(二)深化茶科技,提高茶叶新质生产力

5.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加强茶树种质资源圃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共同保护开发机制;加强松溪九龙大白茶、松溪菜茶等地方特色茶树种质资源野外观测、核心资源构建、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对评为县级小菜茶保护区并开展保护工作的单位予以奖励。对创建地方特色茶树种质资源圃的单位予以奖励。

6. 遴选培育优质品种。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松溪地方茶树品种选优培育、提纯复壮等核心技术攻关,扶持壮大茶苗培育企业,建设一批地方茶树良种繁育基地,提升茶苗繁育技术水平,加大良种示范推广,提升良种覆盖率,培育产品新优势,将松溪九龙大白茶登记为国家级茶树品种。深入开展茶树品种科研,利用核心基因和创新种质,筛选培育新的优良茶树品种。对选育茶树新品种的个人或企业予以奖励。为在稳定现有茶园面积的基础上,调整品种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松溪九龙大白茶,种植面积逐年递增,着力为松溪九龙大白茶产品生产提供稳定、优质的原料来源。

7. 推进茶叶全域绿色有机建设。牢固树立绿色有机茶园建设底线思维,深入开展茶园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建立“茶叶投入品(农药、肥料)正面清单”,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持续加强绿色生态茶园茶青抽检、土壤检测及生态修复。加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全力争创“全国有机农产品(茶叶)基地”称号。

对新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实施单位、每新增合法有机认证机构认证的实施单位、每轮通过有机食品年度复查换证的实施单位,分别给予补助;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茶认证的实施单位、每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产品的实施单位、每轮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复查换证的实施单位,分别给予补助。

每年选取若干连片100亩以上茶园进行“有机茶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茶树病虫害绿色生物防控,减少农药使用量;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大力减少化肥使用,在茶园套种绿肥,增加有机肥使用比重,并给予补助。

8.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茶产业链”布局“茶科技创新链”,发挥南平市绿色产业创新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作用,联合开展茶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松溪九龙大白茶、松溪小白茶、松溪红茶为重点的产品功能成分及功效机理基础研究,提升茶科技研发与应用水平。

9. 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大力推进茶园碳汇方法学、茶产品碳足迹等研究,逐步建立茶碳汇资产、产品碳足迹服务平台;引导有实力的茶企探索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在智慧茶园、智能制造、智能包装、产品质量全程追溯等环节推广运用数字化技术。同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实行茶叶“一品一码”,赋码销售,做到“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商品可召回”。建成一批松溪九龙大白茶、红茶、绿茶数字茶叶创新应用基地。

(三)做强茶产业,提高竞争力与知名度

10. 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茶企同业整合、兼并重组,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队伍。鼓励大型茶企“联农带农”,研发有机产品,加强产销衔接和利益联结,培育一批茶产业化联合体,实现产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坚持培优做强,选准一批本地龙头企业,强化资金、土地等方面扶持力度,助推其上规模、上档次、提品质,培育新增规模以上茶企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1. 健全完善品牌体系。持续加强松溪九龙大白茶、松溪红茶、松溪绿茶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管理,规范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标识授权使用和管理工作,发挥地理标志引领产业发展作用。大力推进福建名牌农产品、福农优品、老字号等申报评定。设立公共品牌推广经费,可用于地标注册与保护、媒体宣传、专题片制作、包装物补助等项目。

12. 保障茶叶质量安全。持续开展茶山用药用肥专项整治,加强茶叶种植、加工、仓储物流等环节的质量监管和源头管控。建设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完善茶农、茶青经纪人、茶企信息,做好农药肥料购买、使用和茶叶采摘、农事管理记录。组织执法部门对茶园以及茶青鲜叶进行随机快检,严格控制农残。重点打击企业落地生产、做旧、仿冒、商标侵权、茶叶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等影响茶叶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的行为。

13. 提升茶叶精深加工水平。支持企业新建或改造智能化茶叶精深加工生产线,提高加工品质和生产效率。推动企业生产适配红茶、白茶、绿茶的专用茶点;鼓励围绕提高夏秋茶资源利用率,引导加工企业开发抹茶、茶饮料、茶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精深加工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茶产业税收贡献率。鼓励支持茶企加大设备和加工环境改造升级,支持茶叶企业新建厂房及建设自动化精制加工生产线等,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14. 优化线上营销模式。支持涉茶企业线上运营销售,鼓励在天猫、京东、抖音、唯品会等线上平台开设松溪茶叶企业旗舰店;支持涉茶企业、组织与国内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特色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产销合作。鼓励茶叶企业利用天猫、京东、抖音直播等平台拓展销售渠道,创新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短视频等电商模式,实现茶叶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对达到条件的茶叶电商予以奖励。对拍摄制作以宣传松溪茶叶为主题的优质短视频作品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发布的企业、团体、个人,予以奖励。

组织企业抱团到茶叶主销区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每年参与若干场国内茶业宣传展示活动,并对参加企业给予差旅补助;对茶叶企业参加独立茶叶展会,并以“松溪九龙大白茶”“松溪绿茶”“松溪红茶”为主题且宣传版面达50%以上的,予以奖励。

15. 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统筹安排茶叶技术培训专项资金,开展茶叶技术员、茶农、茶叶经营业主有机种植、有机加工、茶叶检测、品牌经营、茶艺师、评茶员等培训;邀请专家老师进行茶产业发展指导,支持茶企、学校、培训机构和涉茶组织培养职业种植、加工、经营技术等人才。组织茶叶经营者、种植大户到县外交流学习,异地培训。鼓励企业人才引进,对规模以上茶企引进茶学、管理、技术等专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专业人才,享受相关人才生活补贴。

三、保障措施

建立闭环落实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三茶”工作。县财政设立茶产业发展专项基金800万元,由县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安排。补助及奖励政策实行质量、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律实行项目报备、审核、申报制,具体由县茶业发展中心负责牵头实施。

本文件从印发之日开始执行。本办法由县茶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以落实,有效期五年。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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