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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松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松溪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松溪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详细内容>>
 
 
依申请公开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因此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能利用本页面的“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全文检索。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流程图    申请表    申请受理单位   县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主办单位: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松溪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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