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的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基础教育领域开展教材与教学研究、组织课程与教材培训、指导教学业务、评估教学质量、培养骨干教师等工作,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主要职能如下:
研究课程与教材。
2、开展教学调研。调查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状况,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及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和措施,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教研活动。组织县级层面的教学研究活动,指导下级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引领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帮助教师执行课程计划,理解课程标准,深入钻研教材,研究课堂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益。
4、管理教学研究课题。组织县级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与立项,管理县级教学研究课题,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学科研成果。指导下级教研室和有关学校开展教学课题研究。
5、组织教学评比。负责本县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比的具体工作;开展全县性教师业务评比;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的科技、艺术、体育评比活动和学科竞赛活动。
6、评估教学质量。研究和改进教学评价的手段和方法,探索考试制度和方法的改革,组织教学检查和评估,监控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县级考试实施办法,组织命题和阅卷,评估试卷质量。
7、与县教育局各有关科室密切配合,做好教育科研、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
8、整合教研信息。整合全县教研资源,促进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