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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教育局关于修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2123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30号)、南平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南平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提档升级实施方案》(南教基〔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政府、家长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体系,推进学校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学校要通过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让学生从校外回归到校内。

2.坚持公益普惠原则。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分担运行成本,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可持续。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利用学校场地和设施设备,为开展课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保障。

3.坚持育人为本原则。课后服务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丰富多样的教育服务活动,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需求。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学校要优先考虑和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和低年级儿童等亟需服务的学生群体,同时要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确保做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2.服务时间。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政策体系,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开展午托服务,午托服务时间为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初中学校要积极开展晚托服务,晚上开设自习班,晚托服务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学校可结合实际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

3.服务内容。学校要结合学生成长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把课后服务和作业管理、因材施教结合起来,积极开发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项目,设置课后服务项目菜单,供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课后服务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基础课后服务,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为主要内容,教师要进行个性化学业辅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上课或集体补课。二是特色课后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具体服务内容由各校结合实际确定,尽最大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流程

1.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渠道发布课后服务通知,家长根据学生需求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审核。

2.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结合学校资源和师资,编排课后服务班级,制定具体服务计划和课程安排表,并告知家长和学生。

3.每天放学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指定教室集合,由负责教师进行点名考勤,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参加课后服务。

4.课后服务结束后,家长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学生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的,需提前与教师沟通。

(二)人员配备

1.课后服务以本校教师为主,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优势和特长,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可聘请校外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部分兴趣拓展课程的教学指导。

2.辅导教师。课业辅导原则上按原行政班开班(班生数在35人以上),每班可配1名辅导教师,每100名学生可增配1名教师协助。有条件的学校可按35名学生开一个班,每班配1名辅导教师(在此基础上,如余数超15名但不达35名,也可开1个班配备1名辅导教师),但不再配备教师协助。兴趣小组、社团和小规模学校按实际情况开班,每班配1名辅导教师。

3.带班领导。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少于500人的学校每天配1名带班领导;参与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学校,配2名带班领导。

4.保障人员。保安、医疗等后勤人员配备原则上不超过3名,500人以上的可共增加1名。

(三)安全保障

1.加强安全教育,在课后服务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每次课后服务都要认真清点学生人数,确保学生按时参加和离校,如有学生未按时到达或擅自离校等情况,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查明原因。

3.完善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对课后服务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场地、设施安全。制定课后服务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经费管理

(一)收费管理

1.严格按照《松溪县教育局、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松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松教综〔202261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2.按学期收取课后服务费。学校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或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行为。课后服务原则上每课时按40-50分钟计算(不含课间时间),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在每学期课后服务开始实施时按实际课时预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对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对残疾儿童、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向学校申请,可在费用方面予以照顾和酌情减免,具体由学校制定,减免的费用由县财政补助经费、学校公用经费负担。对中途退出课后服务的学生,由学校及时按未服务的实际课时据实退还所缴费用。每学期结束后,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参加的课时据实清算,多退少补。

(二)经费使用管理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劳务报酬、消耗品购置、场地设施维护等,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经费收支管理和监督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规范课后服务经费支出管理。课后服务经费使用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费、外聘教师劳务费、水电费、购买课后服务用品等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2.强化课后服务组织管理。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绩效考核及经费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对未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学校不得发放课后服务报酬。对服务质量不高、出现较大失误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学校应降低发放标准或扣发服务报酬。

3.强化课后服务监督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完整准确记录课后服务费成本和收入情况。每学期结束后,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六、家校沟通与合作

1.定期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向家长反馈学生课后服务的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习表现、兴趣发展、行为习惯等方面,让家长了解学生在课后服务中的收获和成长。

2.积极听取家长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提高家长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3.鼓励家长参与课后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如邀请家长志愿者协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参与安全管理等,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七、监督与评估

1.教育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2.定期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家长访谈等方式,了解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和满意度,评估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为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附件:松溪县中小学生申请课后服务情况表

 

 

松溪县教育局    

2025315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5315日印发


附件

松溪县中小学生申请课后服务情况表

                   申请时间:       

学生姓名

 

 

出生年月

 

  

 

年级班级

 

家庭实际住址

 

家长及

联系方式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其他监护人

 

联系电话

 

申请

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

 

学生及家长

签字确认

本人因为 (下列选项),特申请参加  学年第  期延时课后服务。

A.家离学校远;B.放学后无人接送;C.放学后家里没人。D.其他理由(          )。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所在班级

审核意见

 

班主任(签名):             

学校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注:本表一式二份(可复印),所在班级和学校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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