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保障体系,扩大资源供给,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步伐,按时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督导评估认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专班,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龚丽爱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蔡玉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宗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中 二级主任科员
1.普及普惠水平组
组 长:陈建中
副组长:兰跃文、李丽玲
组 员:各幼儿园
2.政府保障情况组
组 长:朱宗剑
副组长:黄光金、范 瑛
组 员:范俊青、边 靖、杨春广、叶荣球、各幼儿园
3.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组
组 长:蔡玉枝
副组长:兰跃文、李丽玲
组 员:刘盈亮、魏 萍、周 云、各幼儿园
专班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办公室主任由王金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程建华兼任。
附件:松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松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A级指标 | B级指标 | C级指标 | 评估方式和合格要求 | 部分督导评估指标标准的说明 | 2024年自评简述 | 负责股室 | 材料目录 |
A1.普及普惠水平 | B1.普及普惠水平 | C1.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到98% | 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适龄幼儿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在园3~6周岁幼儿数等测算。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或净入园率达到为合格 | 计算方法: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县域当地在册幼儿园实际在园3~6岁幼儿数/县域当地户籍3~6岁幼儿数 | 我县3-5周岁适龄幼儿总数3191人,2024年秋季在园幼儿3128人,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98%,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 | 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适龄幼儿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在园3~6周岁幼儿数。 |
C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 | 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适龄幼儿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在园3~6周岁幼儿数等测算。达到为合格 | 1.公办园是指由国家机构举办,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利用财政性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的扶持、收费执行政府限价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当地确认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已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计算方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县域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 | 我县3-5周岁在园幼儿312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011人,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1117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共计3128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100%,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 |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C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 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适龄幼儿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在园3~6周岁幼儿数等测算。达到为合格 | 计算方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县域公办园(含非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幼教点)在园幼儿数÷县域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100% | 我县在园幼儿312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011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64.29%,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 |
|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2.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 C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 1.县级党委、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2.幼儿园党建工作统计表和幼儿园名册,幼儿园建立党组织名册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情况;3.实地查看若干幼儿园。做到为合格 | 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 |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 我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城区2所公办幼儿园均设立党支部,乡镇中心园归所在地中心小学党支部管理;成立1个民办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并向每所民办幼儿园派驻1位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党政办 | 1.县级党委、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 |
B3.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 C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 核查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做到为合格 |
| 我县下发了《松溪县学前教育十五五发展建设规划》,充分考虑幼儿园发展现状、人口规模等要素,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分别在湛卢小区新建了湛卢幼儿园、河东下畲新建下畲幼儿园,农村8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我县幼儿园布局规划科学合理,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发规股 | 县级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 | |
C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按期开工并投入使用 | 1.查看相关规划;2.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含的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内容。3.核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做到为合格 |
| 2017年在县城区域内建设:实验幼儿园城东分园、实验幼儿园南门分园、湛卢幼儿园、下畲幼儿园。 | 发规股 | 1.查看相关规划; 3.核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相关文件。 | ||
B4.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 C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在幼儿数少的农村地区,由当地小学(教学点)建立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 | 1.查看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2.村教学点、流动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3.实地查看若干乡镇。做到为合格,若个别乡镇因特殊情况无公办幼儿园,需提供有力佐证材料供核验 |
| 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构建城区、乡镇、村居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县农村共有8个乡镇,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按需设置了13个学前教育教学点,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完善,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 | 1.查看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 |
B5.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 C8.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机制,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1.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提供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清单目录;3.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学情况统计表(含办学性质等内容);4.电话访谈、现场核查若干小区配套幼儿园。做到为合格 |
| 本县城小区配套幼儿园1所,其他小区无配套幼儿园。 | 发规股 | 1.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 |
C9.完成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任务,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 做到为合格 |
| 小区配套幼儿园-红枣树凯震大地幼儿园,办园规范,运行良好。 | 发规股 | 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材料。 | ||
B6.财政投入到位 | C10.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 | 1. 包含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经费标准的相关文件等材料;包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的相关文件等材料;包含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等材料。2.公办园办园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情况。3.当年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情况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情况,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实际拨款情况及幼儿园会计账簿设置情况以及核算方式。4.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收支情况。5.实地核查若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达到为合格 |
| 我县根据闽财教〔2018〕41号、闽财教〔2020〕7号,2020年起公办园按每生每年600元、民办园按每年15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纳入财政预算。 | 计财股 | 1.包含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经费标准的相关文件等材料;包含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等材料; | |
C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 做到为合格 |
| 我县无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的幼儿园,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计财股 | 无 | ||
C12.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 做到为合格 |
| 我县下发了《关于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目前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150元,与省定600元标准还有差距,我县计划于2026年9月开始按省定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每生每年600元补助,待2027年下半年省上督导时将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 计财股(生均公用经费) | 1.《关于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 ||
B7.收费合理 | C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 1.包含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2.本地区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相关文件或材料。3.实地查看若干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公示及伙食点心费等费用收支明细公示等情况。4.随机抽查若干家长电话访谈情况。做到为合格 | 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指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按规定收取的服务型收费、代办费外,无其他违规收费;没有关于幼儿园不合理收费的不良反映;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印发《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松溪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松发科〔2022〕6号),幼儿园每学期开学前公示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不存在跨学期预收费现象。普惠性民办园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保教费收费标准控制在同级别财政核拨公办园收费标准的1.8倍左右,民办园收费合理,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计财股 | 1.包含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 | |
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 做到为合格 |
我县根据(闽价费〔2018〕158 号)精神,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结合松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动态调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下发了《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松溪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松发科〔2022〕6号),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按调整后的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计财股 |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松溪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松发科〔2022〕6号)。 | |||
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 做到为合格 |
我县每学年开学初组织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幼儿园收费专项检查,督促幼儿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各类幼儿园收费项目与标准均有向社会公开,园内设置公示栏,未发现不合理收费现象,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计财股 | 每学年开学初幼儿园收费专项检查材料。 | |||
B8.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 C16.落实公办园教师(含聘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且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为合格。核查方式:1.落实公办园和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文件。2.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人均年收入统计表。3.等级幼儿园认定文件及名册。4.核查若干幼儿园教职工名册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社保办理等情况。5.召开教师座谈会。做到为合格 | 指落实省定及当地关于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政策;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措施;没有拖欠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的现象;没有公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我县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公办园教师享受参照义务教育教师同等待遇,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未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现象;我县公办幼儿园聘用编外教师与公办园在编教师工资待遇还有差距,计划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聘用编外教师的工资待遇,基本达到评估准备要求。 | 计财股、初幼教股 | 1.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文件; | |
C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民办园与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教师职称待遇落实到位 | 核查方式同上。民办园教师最低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且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等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现象的为合格 |
|
我县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各民办园均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民办园教师最低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未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现象;教师职称待遇落实到位,基本达到评估准备要求。
| 计财股 人事股(职称待遇)
| 1.落实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文件; | ||
B9.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 C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 1.落实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联动机制的相关文件。2.相关部门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中出具的相关证明。做到为合格,有任一部门缺位为不达标。 |
| 我县建立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联动机制,明确政法委、教育、公安、文旅、市场监管、住建、卫健、交通、司法、消防等部门职责,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到位,近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安全股 | 1.落实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联动机制的相关文件; | |
C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做到为合格 |
| 我县27所公民办幼儿园近2年未发生社会安全类、安全责任事故、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安全股 | 近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
B10.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 C20.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 做到为合格 |
| 我县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严格按照《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由教育部门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分类办理民非法人登记或营业执照,同时对已注册民办园的基本信息实行备案及公示制度;教育局每年下发了《松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制定年检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核查,逐园年检,并通报年检结果,督促整改提升,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 | 1.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及审批材料; | |
C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落实民办园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制度 | 做到为合格 |
| 我县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15所民办幼儿园均在教育备案;每学期开学前,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幼儿园保教费、代办费收费标准、招生规模等相关信息;落实民办园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制度,普惠性民办园每生每年按时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基本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计财股(落实民办园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制度) | 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材料; | ||
C22.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 做到为合格 | 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已开展一年以上,至少有一年的县级督导评估报告 | 2024年部署开展新一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每年的督导评估均下发了督导评估报告,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督导室 | 1.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3〕5号)材料; | ||
C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 1.包含民办园审批、年检等制度的相关文件。民办幼儿园信息备案和公示情况(可仅提供网址)。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相关文件。上一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无证园治理工作相关文件。2.实地调查若干幼儿园。做到为合格,发现一所没挂牌为不合格。 | 指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 我县制定了《松溪县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均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2024年部署开展新一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每年的督导评估均下发了督导评估报告,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 督导室 | 1.包含民办园审批、年检等制度的相关文件;民办幼儿园信息备案和公示情况(可仅提供网址); | ||
C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 1.无证园治理工作相关文件。2.实地抽查若干幼儿园。做到为合格,实地督导评估时发现1所无证园即为不达标。 | 指已开展无证园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县域内全面消除无证园 | 我县2022年取缔了松溪县华隆艺术幼儿园、红博幼儿园、溪东芬芳幼儿园、溪东童星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郑墩红羽幼儿园、花桥欢欢幼儿园7所民办幼儿园,2023年取缔了松溪县郑墩阳光幼儿园、渭田金色童年双语幼儿园、花桥欢欢幼儿园3所民办园,2024年取缔了松溪县春田花花幼儿园、大布学巷幼儿园、剑桥幼儿园水南幼儿园4所民办幼儿园,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目前我县不存在无证园,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 | 无证园治理工作相关文件。 | ||
C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 做到为合格 |
| 我县15所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费,没有不合理收费行为,没有上市、过度逐利行为,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计财股 | 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费材料。 | ||
A3.幼儿园保教质量情况 | B11.办园条件合格 | C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 实地查看幼儿园园舍条件、各类教玩具、图书的配备情况。做到为合格,实地督导中发现明显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 指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当地建设标准;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和当地配备要求;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不达标的现象 | 公办幼儿园园舍符合标准,民办园大部分园舍不符合标准。公办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和当地配备要求,民办园大部分园不符合标准。 | 装备站 | 1.图书清册; 3.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当地建设标准材料。 |
C27.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 达到为合格 |
| 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实验幼儿园城东分园、实验幼儿园南门分园、湛卢幼儿园、下畲幼儿园。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 发规股 | 1.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的幼儿园达标率%(请在区县信息上报栏,查看审核结果页面中,找到此项数值并填写); | ||
B12.班额普遍达标 | C28.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 1.教育事业年报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及其他相关材料;2.实地核查若干幼儿园班额情况。县域内幼儿园小、中、大班分别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班额达到85%以上为达标。 |
| 我县2024年秋季共133个幼儿班,全县100个班级的班生额达标,达标班级占比为75.18%。我县与省定85%以上班级的班生额达标还有差距,我县计划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增加班级数等方式,努力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 | 1.教育事业年报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及其他相关材料; | |
B13.教职工配足配齐 | C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 1.本地编制核定等相关文件;2.教育事业年报、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及其他相关材料;3.公办教师名册和工资发放名册;4.实地核查若干幼儿园实际情况。85%及以上幼儿园按国家标准配备保教人员为合格。 |
| ”我县2023春季3-5周岁在园幼儿1979人,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198人,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为1:9.99,符合指标规定(省上要求不低于1:15);全县幼儿园保教人员276人,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为1:7;全县教职工317人,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6,符合指标规定(省定要求不低于1:7),除部分民办园外所有幼儿园均做到“两教一保”,基本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人事股 | 1.本地编制核定等相关文件; | |
C30.无法增编地区采取“人员控制数”管理,实行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 核查方式同上。做到为合格 |
| 县委编办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核定幼儿园教职工数,全县幼儿园教师编制127个;同时通过“人员控制数”管理,实行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公办园不存在“有编不补”问题,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人事股(人员控制、有编不补) 计财股(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1.本地编制核定等相关文件; | ||
C31.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达到为合格 |
| ”我县2023春季3-5周岁在园幼儿1979人,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198人,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为1:9.99,符合指标规定(省上要求≧1:15),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人事股 | 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
B14.教师管理制度健全 | C32.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和定期注册制度 | 1.包含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定期注册、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制度的相关文件;2.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资料;3.抽查若干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4.核查培训平台教师培训情况及培训记录。达到为合格 | 指县域内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因受疫情影响,对2020年新入职教师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 我县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和定期注册制度,每年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教师资格证注册登记工作。目前我县公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为76.6%(与省定100%要求还有差距),未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人事股 | 1.包含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定期注册、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制度的相关文件; | |
C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保育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 做到为合格 |
| 我县制定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继续教育全员网络培训,落实公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近三年累计组织120多位教师参加各类培训,12位园长、教师到省、市示范性幼儿园跟岗学习;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2023年到我县开展为期三年的下沉式项目培训,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水平;通过开展“培青工程”、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 | 人事股、进修校 | 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保育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及过程性材料。 | ||
C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 做到为合格 |
| 我县出台了《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人事股 |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及材料。 | ||
C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做到为合格 |
| 我县近3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人事股 | 当地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
B1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 C36.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 1.幼儿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指南、去“小学化”等文件通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2.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或保教质量监测体系等有关资料;3.实地抽查幼儿园的环境、材料、场地、活动及一日计划和作息等(是否有小学化的形式,是否有教授小学课程的行为)。做到为合格,在实地督导中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现象的为不合格 | 无“小学化”现象:是指幼儿园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没有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没有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没有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没有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的有效投诉;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 我县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开展游戏课程化和幼小衔接的实践研究,城区4所公办幼儿园分别与全县民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园“手拉手”共建帮扶,全面提升帮扶园的管理与保教质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坚持检查评价与视导指导相结合,开展监督指导,深入了解园所发展情况,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无小学化”现象,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 初幼教股 | 1.幼儿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指南、去“小学化”等文件通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 3.实地抽查幼儿园的环境、材料、场地、活动及一日计划和作息等(是否有小学化的形式,是否有教授小学课程的行为)。 |
说明:无特别说明,评估指标相关实证材料一般为截至申报前的最新数据。
松溪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