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政综〔2011〕156号
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溪县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松溪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松溪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县城区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安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强抵御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的工作方案》(闽委〔2010〕3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0〕29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震办〔2011〕54号)文件要求,今年内我县要建设1个有效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地震避难场所(可参照Ⅰ—Ⅲ类标准建设),避难场所人员容量不少于300人,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以内。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政府领导、统筹规划、平灾结合、属地管理”的方针,科学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场所,全面提升我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等突发性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从建设安全城市的理念出发,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县政府主要负责确定、制定应急避难P所的总体布局、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支持抓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省、市提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与要求,加强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用地的控制和预留,并结合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积极、有序地组织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二)突出重点,均衡配置。以城区人口密集地区和易产生次生灾害的经济目标附近地区为重点,采取远近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和均衡配置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居民群众在发生地震等灾害事故时,能够安全快速地到达避难场所。居住地附近的应急避难场所可作为突发灾害性事件发生时,居民实施快速疏散和临时安置或疏散中转的场所;依托大型绿地和大型体育场等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可用作受灾居民大规模和较长时间的疏散安置地使用。
(三)因地制宜,安全便捷。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和露天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改造,或与上述新建的场所紧密结合,通过增建和完善必要的设施,使之具备避难的功能。
(四)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坚持平灾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其综合利用功能,使其平时可供市民休闲、娱乐、健身和停车等,城市突发灾害事故发生时又能成为市民紧急避难的场所。
三、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制定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要求。我县可按Ⅲ类地震避难场所设施配置要求建设。需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篷宿区设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系统、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和功能介绍设施。
根据实地调查,二中现有3块相连场地,最大的一块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他设施配置已基本达到避难场所要求。需要完善和增加的设施主要是:应急篷宿区设施、暗坑式厕所1处、4kg干粉灭火器及贮藏箱、应急供电设备1套、应急标志和电子宣传栏(详见附件1、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设置明显标志。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志设置,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DB11/224—2004)的要求制作。设置内容包括四大类: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应急避难场所周边道路指示牌、应急避难场所内道路指示牌、应急避难场所内功能指示牌,块数视情况安装设置,可采用夜间发光牌。标示牌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景观和相关标志牌相协调,高低可同比例放大或缩小。
(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我县实际,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料存档并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内容包括名称、详细地址、场址选择、面积、可容纳人员及平面示意图等。应急避难场所基本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便于民众查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由权属单位负责,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及相关单位备案;在突发灾害事故时的紧急启用,由县政府及相关单位按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避难场所的权属和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推动避难所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人民政府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项工作负总责。发改、民政、科技(地震)、财政、住建、气象、教育、卫生、防汛、供电、供水、消防、二中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避难场所建设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地震部门负责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挂牌工作和场所建设的牵头组织、业务指导、沟通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汇总工作。防汛部门负责汛情预警、预报、发布工作,为避难场所加强防汛能力提供指导。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避难场所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负责避难场所建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评估、监测、预警,为避难场所远离地质灾害威胁地带、安全建设提供指导。住建部门负责提供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方案,避难场所工程建设技术指导。民政部门负责应急篷宿区设施。卫生部门负责提供避难场所医疗救护设施、疫病防疫等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气象保障服务。供电部门负责电线、照明等N力设施安装。供水部门负责水井挖掘、应急供水等工作。消防等部门负责避难场所建设设施安全。应急避难场所权属单位要全力支持做好场所建设,负责固定设施的工程建设,并签订应急避难场所使用管理协议,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救灾物资和场所设施安全。
(三)加大投入,经费保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以及救灾物资所需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列入财政年度预算。避灾期间避灾人员的生活保障资金从政府自然灾害生活应急补助资金中安排。
(四)强化督查,保证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大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督查落实力度。建立每月通报制度,政府办于每月15日将月报报送市地震局。地震办要会同县直各协办部门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
附件1:二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内容
附件2:二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费用概算
松溪县科技局
松溪县地震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松溪二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内容
一、应设置的应急避难指示标志(具体制作材料及模式请建设局提出方案)
|
序号 |
标识牌名称 |
数量 |
|
|
1 |
应急指挥中心标识牌 |
1 |
|
|
2 |
应急棚宿区标识牌 |
1 |
|
|
3 |
道路指示标志 |
2 |
|
|
4 |
应急避难场所出入口道路指示标志 |
2 |
|
|
5 |
电子滚动宣传栏(含功能平面说明图) |
1 |
|
|
6 |
应急医疗救护标识牌 |
1 |
|
|
7 |
应急供电标识牌 |
1 |
|
|
8 |
应急供水标识牌 |
1 |
|
|
9 |
应急灭火器标识牌 |
1 |
|
|
10 |
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 |
1 |
|
|
11 |
应急水井标识牌 |
1 |
|
|
12 |
应急物资供应标识牌 |
1 |
|
|
13 |
应急厕所标识牌 |
1 |
|
|
14 |
应急停车场标识牌 |
1 |
|
|
合计 |
16 |
||
二、增建隐蔽式应急简易厕所1处
二中内已有两座固定厕所,考虑到应急避难时要供应大量人员使用,还需在校园内增设隐蔽式应急厕所1个。应急厕所应挖设化粪池连入排污管道。平<坑位上盖板、覆土种植花草,作为公园整体绿地的一部分,应急使用时,只需将坑位上的覆土除去并增加围挡即可使用。
三、增建应急供电设备
若地震发生,现有供电系统遭到破坏,应立即启动备用供电系统。需要在校园配电箱中增设备用电源接口,并购置应急发电机。
四、增建应急抽水机
购置应急抽水机1台,将原有水井水质进行鉴定,如达到饮用水标准,可作为应急人饮备用水源。
附件2
松溪二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费用概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防腐木滚动式宣传栏 |
面 |
1 |
10000 |
10000 |
参考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费用概算 |
|
2 |
防腐木标识牌 |
面 |
16 |
1500 |
24000 |
参考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费用概算 |
|
3 |
花岗岩洗漱池 |
个 |
3 |
|
|
暂不安排 |
|
4 |
移动公厕预留排污管 |
米 |
50 |
|
|
暂不安排 |
|
5 |
新建化粪池 |
座 |
1 |
80000 |
80000 |
参考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费用概算 |
|
6 |
水源设施(水井) |
项 |
1 |
|
|
已有 |
|
7 |
应急供电设备
|
套 |
1 |
20000 |
20000 |
参考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费用概算 |
|
8 |
应急帐蓬储备 |
顶 |
120 |
|
|
县民政局已储备 |
|
9 |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医疗室) |
个 |
1 |
|
|
暂不安排 |
|
10 |
|
个 |
3 |
1000 |
3000 |
参考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费用概算 |
|
|
合计 |
元 |
|
|
137000 |
|
主题词:地震 应急避难 方案 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