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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松溪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06 16:58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畅通便民、利民服务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及《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公开函[2013]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并编制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中国·松溪”门户网站(www.songxi.gov.cn)公布,并报送市信息化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电话0599-2335367联系,电子邮箱fjsxzfb@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2013年,全县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3759条:其中,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994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199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361条,不予公开信息1404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开展由数字中心负责。各乡镇、县政府组成部门也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相应工作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并投入必要的专项经费开展工作,做到机构、领导、人员、经费四个到位,形成了县级、乡镇、部门三级联动的公开网络。
二是做好平台保障。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信息查询、搜索、下载等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机制,提升公开服务水平。建立领导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客政府网站,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通过与网友实时互动交流、文字实录、视频录播等方式讲解法律法规政策、重点工作进展,解答群众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交流培训。结合办公业务系统、政府网站改版建设,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QQ群平台实时进行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提升业务操作水平。
四是聚焦重点,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各自重点工作和实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将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梳理行政职权项目。要求各行政职能部门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职能项目,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作为重点服务内容公开;同时,要求各部门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完善行政许可目录,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已配套推行网上审批,完善网上审批系统。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基础上,围绕公众需求和政务重点,开设公共资源、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用拆迁等专栏,细化、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为民所用。
1.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在经县人大审议批准后,及时已在县政府和县财政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同时,定期在县政府网站和县财政局网站“统计信息”栏目及财政局政务公开栏中公开月度财政收支相关数据。县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三公”经费有关精神,准确把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编制及调整程序,采取定员定额的方式,严格按照预算口径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2.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在“中国·松溪” 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公开资源”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等信息。同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更为详细的相关信息。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按照要求在“中国·松溪”政府门户网站及县住建局网站公开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优惠政策、项目信息、房源信息、配租配售信息及申请条件和程序等信息。
4.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方面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电视台、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
5.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在“中国·松溪”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安全生产信息专栏,及时发布相关规定、通知及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动态、通报及查处情况,同时在县安监局网站发布更为详细的相关信息。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在“中国·松溪”门户网站上设立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环境污染预警监测、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等信息。对各类涉及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实施科室、审批流程等信息在县环保局政务公开栏及网站上进行了全面公开。
7.其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食品药品安全、教育、人事、价格和收费、重点项目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为了更好服务百姓民生,我县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了松溪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加强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通告、生猪肉品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实施办法及人事任免、职称评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重点项目政策、项目批准、项目建设进展等信息。
五是强化监督,推动规范建设。坚持考核评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强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首先由信息公开经办人提出拟公开意见,然后由信息公开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接着再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最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对拟公开的涉及多部门的政府信息,要求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一致。
(五)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共有53个单位参与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1994条,各级政府共发布信息573条,县直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发布14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1994条主动公开信息中,组织机构类信息342条,占17.1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8条,占12.94%;规划计划类信息106条,占5.32%;行政许可类信息87条,占4.3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03条,占5.17%;其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共公开284条,占14.2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共公开77条,占3.8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共公开88条, 占4.41%;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类信息31条,占1.55%。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社会公众可通过松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信息公开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县政府在网站上公开了各相关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人员的办公地址、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提出申请。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点击量达39052次。
公众还可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幕、有线电视、《湛卢讯》报纸、新闻发布会、松溪论坛等渠道了解政府重要信息。
三、本年度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县查阅、复制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实行免费。
 五、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公开信息全面性和及时性还有待加强。少数部门公开的信息多集中在本部门动态信息如工作动态、新闻报道等,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的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更新不及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集中在几个时间点发布信息的情况,未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
3、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一些单位虽然按要求公开了应该公开的信息,但公开的信息未按规定编写索引号,分布零散、未进行合理归类整理,不便于人民群众查找、获取。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引起各部门、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督促其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规范性。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为重点,加强和完善公开平台中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等相关专栏建设,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同时,信息公开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严格实施日常监测考核,督促各相关单位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3、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示范效应,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3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94
1074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91
1068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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