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县乡人民政府:
你乡《给予划拨地办理使用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松溪县旧县乡旧县村(原旧县公路站)2392.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乡,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具体供地手续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9日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