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松溪县林屯工业园04-B-a-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请示》(松国土资〔2015〕2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上报的《松溪县林屯工业园04-B-a-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你局负责组织实施。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抄送:县财政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