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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的通知
2015-12-15 11:13 来源:县政府 访问量: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的通知》(南政综〔2015〕88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与防控现状,现将我县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履责,抓好落实。
一、防控目标
(一)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并及时处置。
(二)全面强化预防措施,继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疫情入侵和传播扩散。对新发现的松枯死木,第一时间进行清理。
二、防控责任
(一)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负总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将防控工作纳入辖区任期目标,并将防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村。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防控督导,完善处置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财政部门要根据防控实施方(预)案需要,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行资金补助与防控任务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根据防控目标和省、市总体部署,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认真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年度实施方(预)案,立足预防,突出林分更新改造,防控工作要与造林绿化和树种结构调整相结合。加大松墨天牛综合防治力度,有效降低林间种群数量,减少疫情传播隐患。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要预留足够的采伐指标,保证危险性森林病虫害除治性或预防性采伐的需要。
(四)要加强疫区封锁和疫木管理工作,严格松木采伐、运输、安全利用监管,实行疫木就地就近除害处理,严防疫源,保障疫木有序流动,杜绝带有松材线虫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流失。
(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合力,严格执行检疫备案、申报、复检制度,常态化联合开展检疫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各木材检查站要依法把好道路关口,加强检疫检查,严防林业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
(六)要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将疫情监测责任落实到乡村、林场。认真组织开展疫情春秋季普查、季度调查和月巡查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加强疫情入侵原因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疫点拔除后,应当继续实施跟踪监测,严防疫情反复或新入侵。
(七)要加强防控能力建设,依法理顺和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职能,充实专业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加快培育社会化防治组织,不断创新防控机制,推进依法防治,夯实防控基础。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和支持防治公司、监理公司等服务组织承接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任务,切实提高防控水平和成效。
三、防控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危害性和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保障资金投入,及时协调解决防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将防控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村(居、社区)和山头地块。根据防控目标、任务和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加大联合督导通报力度,督促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和措施“五落实”。
(三)严格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做好防控目标任务完成与履责情况的年度自查与检查考核,并于年底前及时将结果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要按照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防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平时督查、年度检查和期末考核;对完成防控目标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履责不到位,没有完成防控目标任务,造成疫情扩散的,要求作出书面报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0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纪委,县政协。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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