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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度竹产业发展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南政综〔2015〕1号)和南平市竹产业办《关于下达2015年市级竹林优化改造项目资金申报额度任务的通知》(南竹办〔2015〕4号)精神,为加快我县竹产业发展,现将我县2016年度竹产业发展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1.丰产高效竹林施肥2万亩(含现代竹业项目施肥3800亩)。
2.竹山机耕路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700亩。
3.修建竹山灌溉蓄水池42个、1260立方米(每个容量按30立方米计)。
4.修建竹山机耕路135公里。
5.笋竹加工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任务分解到我县各乡(镇、街道)(附件1),并分别制定二、三、四季度的考评办法(附件2、3、4),对项目实施的各乡(镇、街道)进行相应的考评。请各乡(镇、街道)抓紧时间把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及时上报县竹产业办。相关部门认真抓好竹产业发展工作笋竹加工的各项任务(附件5)。
 
附件:1.松溪县2016年竹产业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2.松溪县2016年竹产业发展工作第二季度考评细则
3.松溪县2016年竹产业发展工作第三季度考评细则
4.松溪县2016年竹产业发展工作第四季度考评细则
5.2016年竹产业发展工作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日
 
 
 
附件1
 

松溪县2016年竹产业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公里、亩     
      
项目

 
(镇、街道)
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竹山水利灌溉蓄水池(个)
竹山机耕路
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
全县
20000
42
135
700
松源街道
200
1
1
10
郑墩镇
1800
4
3
75
渭田镇
6000
10
6
200
河东乡
200
1
1
10
旧县乡
2300
6
58.5
75
溪东乡
4000
7
4
80
茶平乡
2500
6
55
100
花桥乡
1200
3
2
50
祖墩乡
1800
4
4.5
100

 
备注:旧县乡机耕路现代竹业56.5公里,茶平乡机耕路现代竹业52.5公里。
附件2
松溪县2016年竹产业发展工作第二季度考评细则
 
项目
目标要求
评分标准
一、




20分)
1.工作有规划有安排有落实(5分)
及时完成县竹产业办交代的任务得5分,没有按要求上报材料的不得分,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2.信息报送(8分)
1、每个乡镇当月报送《竹产业行动计划简报》信息不少于5条得1分,否则当月不得分;
2、《竹产业行动计划简报》每采用1条得0.5分,最高5分。
3.宣传报道(7分)
11-6月(下同)在国家级(限人民日报社和新华社旗下)纸质媒体上及中央电视台开展宣传报道(文字少于300字或宣传广告除外)得7分。
2、在福建日报或福建电视台上开展宣传报道(文字少于500字的或宣传广告除外)的得5分;
3、在《闽北日报》上发表竹产业专题报道(文字不少于2000字或者头版头条)的得3分。
同一内容报道按最高项得分。
二、







70分)
1.任务完成及时性(15分)
按通知要求及时科学将任务规划到具体的山头地块,并按要求要求时间上报竹产业办的得满分。每发现一次不及时扣5分。
2.丰产林建设任务完成情况(10分)
1、落实丰产林建设任务,将列入丰产林建设的竹林林班大小班一一列出并造册,提供一览表和林业基本图备案,上报面积占任务100%以上得10分,否则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
2、有省竹业重点乡镇项目的乡(镇),5月底前有抽查到任何一项建设内容没完成的扣5分。
3.竹山机耕路建设(5分)
落实竹山机耕路年度示范任务,将新建机耕路规划分解到村,规划公里数占任务100%以上得5分,否则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
4.竹林灌溉建设取得实效(5分)
落实竹山灌溉建设年度示范任务,落实新建水池选址地并汇总上报,上报可灌溉面积占任务100%以上得5分,否则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
5.抚育和测土配方施肥(20分)
1.现场查看或利用微信平台看竹林抚育管理情况和开沟施肥,按照抽查完成百分比,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满分10分;
2.每个林班大班至少提供一组抚育管理和开沟施肥的强烈对比照片得10分,提供的照片注明时间、林班大小班号,建设内容,照片反映进度与建设要求相符,每缺少一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5分)
1.按照县竹产业办下达年度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示范任务百分比得分,完成面积占任务100%以上得5分,否则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
7.每个乡(镇)择优至少建立1片县级示范片,发挥可学可看、示范带动效果(20分)
1.规划设计:完成1片示范片规划设计得5分,否则不得分;
2.竹林结构调整:大年竹林合理留笋养竹,每亩留大壮笋30-45个,小年竹林合理采伐,砍老、小、病竹,竹龄结构科学合理,其中一度竹占30%、二度竹占30%、三度竹占30%、四度竹占10%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3.每个林班小班至少提供一组抚育管理和开沟施肥的强烈对比照片得5分,提供的照片注明时间、林班大小班号,示范片建设内容,照片反映进度与建设要求相符,每缺少一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完成无患子等阔叶树第一次抚育得5分,包括锄草、扩穴和培土3项措施,抽查发现任何一项未实施,该项不得分。
三、




10分)
景区(点)建设(10分)
1、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个竹海景观、竹林休闲养生度假、竹乡旅游等以竹林旅游为主的景区(点),景区含一定面积(连片200亩以上)长势良好竹林,否则整项不得分.最具代表性的景区(点)设有竹屋、观景亭、棧道、竹廊、竹旅游产品展示、竹休闲娱乐、竹文化宣传、竹体验或其它以竹为主题的受游客喜爱旅游产品,每个产品得2分,满分得8分;
2、景区(点)正常运营得2分,否则不得分。
说明:细则按百分比评分的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竹林丰产林建设实行内业检查和外业抽查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外业抽查发现任意一项建设内容弄虚作假的,该指标不得分。
 
 
 
附件3
松溪县2016年竹产业发展工作第三季度考评细则
 
项目
目标要求
评分标准
一、




20分)
1.工作有规划有安排有落实(5分)
及时完成县竹产业办交代的任务得5分,没有按要求上报材料的不得分,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2.信息报送(8分)
1、每个乡(镇)当月报送《竹产业行动计划简报》信息不少于5条得1分,否则当月不得分;
  2、《竹产业行动计划简报》每采用1条得0.5分,最高5分。
3.宣传报道(7分)
17-9月(下同)在国家级(限人民日报社和新华社旗下)纸质媒体上及中央电视台开展宣传报道(文字少于300字或宣传广告除外)得7分。
2、在福建日报或福建电视台上开展宣传报道(文字少于500字的或宣传广告除外)的得5分;
3、在《闽北日报》上发表竹产业专题报道(文字不少于2000字或者头版头条)的得3分。
按最高项得分。
二、







70分)
1.抚育和测土配方施肥(30分)
1.完成全年抚育管理和开沟施肥任务30分,按照抽查完成率每差一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3.每个林班大班至少提供一组抚育管理和施肥的强烈对比照片得5分,提供的照片注明时间、林班大小班号,建设内容,照片反映进度与建设要求相符,每缺少一组扣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每个乡(镇)择优建立1片县级示范片,发挥可学可看、示范带动效果(30分)
1.竹林结构调整:大年竹林合理留笋养竹,每亩留大壮笋30-45个,小年竹林合理采伐,砍老、小、病竹,竹龄结构科学合理,其中一度竹占30%、二度竹占30%、三度竹占30%、四度竹占10%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每个林班小班至少提供一组抚育管理和施肥的强烈对比照片得20分,提供的照片注明时间、林班大小班号,示范片建设内容,照片反映进度与建设要求相符,每缺少一组扣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完成无患子等阔叶树第二次抚育得5分,包括锄草、扩穴和培土3项措施,抽查发现任何一项未实施,该项不得分。
四、




10分)
政策扶持(10分)
1、县财政本级资金在上市融资、品牌建设、创新研发、市场开拓、财税减免、产业升级、企业宣传展示推介、规模企业培育、贷款贴息、标准制定、创意设计方面落实对企业扶持政策,每落实一项得1分,满分5分。单笔奖励资金不能具体划分扶持方向和金额的只能算一项。
2、争取省级以上(含省级)扶持资金。以争取资金最多的县为满分5分,其它县按争取资额与该县资金额比例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五、




10分)
景区(点)建设(10分)
1、每个乡(镇)建设一个竹海景观、竹林休闲养生度假、竹乡旅游等以竹林旅游为主的景区(点),景区含一定面积(连片200亩以上)长势良好竹林,否则整项不得分.最具代表性的景区(点)设有竹屋、观景亭、棧道、竹廊、竹旅游产品展示、竹休闲娱乐、竹文化宣传、竹体验或其它以竹为主题的受游客喜爱旅游产品,每个产品得2分,满分得8分;
2、景区(点)正常运营得2分,否则不得分。
说明:细则按百分比评分的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竹林丰产林建设实行内业检查和外业抽查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外业抽查发现任意一项建设内容弄虚作假的,该指标不得分。
 
 
附件4
松溪县2016年竹产业发展工作第四季度考评细则
 
项目
目标要求
评分标准
一、




20分)
1.工作有规划有安排有落实(5分)
及时完成县竹产业办交代的任务得1分,没有按要求上报材料的不得分,不及时的每次扣0.1分。
2.信息报送(8分)
1、每个乡(镇)当月报送《竹产业行动计划简报》信息不少于5条得0.5分,否则当月不得分;
2、《竹产业行动计划简报》每采用1条得0.15分,最高1.5分。
3.宣传报道(7分)
110-12月(下同)在国家级(限人民日报社和新华社旗下)纸质媒体上及中央电视台开展宣传报道(文字少于300字或宣传广告除外)得2分。
2、在福建日报或福建电视台上开展宣传报道(文字少于500字的或宣传广告除外)的得1分;
3、在《闽北日报》上发表竹产业专题报道(文字不少于2000字或者头版头条)的得0.5分。
按最高项得分。
二、







70分)
1.竹林培育项目任务完成情况(15分)
全面完成市级竹林优化改造项目和省竹业重点乡镇建设任务的得满分15分,其中:
1、竹山灌溉设施5分,每抽查到一个水池未完成扣1分,扣完为止;
2、竹山机耕路建设5分,抽查到任何一条未完成,扣5分;
3、竹林施肥5分,按抽查未完成面积占抽查总面积的百分比扣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竹山机耕路建设(10分)
1、完成竹山机耕路年度示范任务,完成数占任务100%以上得2分,否则每差1个百分点扣0.2分;
2、每条机耕路至少提供一组(头、尾及中段)修建前后强烈对比照片得1分,提供的照片注明时间、地点,建设内容,有固定参照物,照片反映进度与建设要求相符,有缺漏不得分。
3.竹林灌溉建设取得实效(10分)
1、完成竹山灌溉年度示范任务,完成数占任务100%以上得2分,否则每差1个百分点扣0.2分;
2、每个蓄水池至少提供一组修建前后强烈对比照片得1分,提供的照片注明时间、地点,建设内容,有固定参照物,照片反映进度与建设要求相符,有缺漏不得分。
4.测土配方施肥(15分)
1、完成竹林抚育和测土配方施肥年度示范任务,完成数占任务100%以上得2分,否则每差1个百分点扣0.2分。竹林抚育为劈草、浅锄或垦覆抚育。
2、每个林班大班至少提供一组抚育管理和施肥的强烈对比照片得1分,提供的照片注明时间、林班大班号,建设内容,照片反映进度与建设要求相符,有缺漏不得分。
5.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5分)
按照完成行动计划下达年度套种无患子等阔叶树示范任务百分比得分,完成面积占任务100%以上得2分,否则每差1个百分点扣0.2分。
6.每个乡(镇)择优建立1片县级示范片,发挥可学可看、示范带动效果(15分)
1、竹林结构调整:大年竹林合理留笋养竹,每亩留大壮笋30-45个,小年竹林合理采伐,砍老、小、病竹,竹龄结构科学合理,其中一度竹占30%、二度竹占30%、三度竹占30%、四度竹占10%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每个林班小班至少提供一组抚育管理和施肥的强烈对比照片得1分,提供的照片注明时间、林班大小班号,建设内容,照片反映进度与建设要求相符,有缺漏不得分;
3、有新建机耕路的每条机耕路至少提供一组(头、尾及中段)修建前后强烈对比照片得1分,提供的照片注明时间、地点,建设内容,有固定参照物,照片反映进度与建设要求相符,有缺漏不得分,已有机耕路的视为得分;
4、有新建竹山灌溉的每个蓄水池至少提供一组修建前后强烈对比照片得1分,提供的照片注明时间、地点,建设内容,有固定参照物,照片反映进度与建设要求相符,有缺漏不得分,未新建的视为得分;
5、如有新种无患子、乌桕等阔叶树,苗木地径≥2厘米,2年生以下,种植间距45米得0.5分,否则不得分,未新种的视同得分;
6、竹林标号完整清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7、有合格的示范牌得0.5分,标注建设规模、地点、主要技术措施、建设目标、建设单位、责任人等内容,每缺一项扣0.1分。
六、




8分)
景区(点)建设(10分)
1、每个乡(镇)建设一个竹海景观、竹林休闲养生度假、竹乡旅游等以竹林旅游为主的景区(点),景区含一定面积(连片200亩以上)长势良好竹林,否则整项不得分.竹林中设有竹屋、观景亭、棧道、竹廊、竹旅游产品展示、竹休闲娱乐、竹文化宣传、竹体验或其它以竹为主题的受游客喜爱旅游产品,每个产品得0.5分,满分得4分,
2、景区(点)正常运营得2分,否则不得分;
3、景区景点当年获评AAA级景区得1分,获评AAAA级景区得4分。在第1点获满分的前提下方可得A级景区评分。
说明:细则按百分比评分的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竹林丰产林建设实行内业检查和外业抽查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外业抽查发现任意一项建设内容弄虚作假的,该指标不得分。
 
 
 
附件5
2016年竹产业发展工作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
 

项目
目标要求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上市融资
当年至少有一家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市并募得资金。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经济信息和商务局、财政局
2
培育规模企业
1、税收:有一家以上(含一家,下同)企业当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或两家以上企业当年纳税额700万元以上。
2、新增规模企业三家:以统计局提供的新增规模企业名单为主。
3、产值:新增一家以上企业年产值5亿元。
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3
招商引资情况
完成政府下达的笋竹加工招商任务。
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4
品牌建设
1、当年获评国际组织、国家部委、国家级(学)协会以区域命名产业基地等荣誉。
2、新增1个中国驰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制定国家标准(以认定时间为准,下同)或开展竹林FSC森林认证并于当年通过最终审定;新增其他省级以上品牌或商标、制定地方或行业标准。
市场监督管理局
5
产业升级或产业链延伸
指产业升级企业内部的工艺改进和技术提升,本产业链延伸指生产产品向终端延伸。
至少1家企业实施产业升级或产业链延伸(往年已上报项目除外),以统计、发改或经信、环保等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立项、环评等资料以及省林业厅批复立项文件为准并已开工建设。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6
政策扶持
1、县财政本级资金在上市融资、品牌建设、创新研发、市场开拓、财税减免、产业升级、企业宣传展示推介、规模企业培育、贷款贴息、标准制定、创意设计方面落实对企业扶持政策。
1)、完成县本级对笋竹企业扶持资金达100万元以上。
2)、单笔奖励资金不能具体划分扶持方向和金额的只能算一项。
2.争取省级以上(含省级)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上的。
财政局
7
产业突破
新增一家以上竹纤维、竹生物医药、竹工机械企业正式生产经营、自投产之日起实际月均纳税额5万元以上,或原有非竹工机械企业转型生产竹工机械、该产品自正式投产之日起月均销售额40万元(以增值税发票为依据)。
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8
竹产业专业园区
由县级政府组织建设竹产业专业园区,园区以竹产业园等类似名称申报、经政府文件批准、规划建设肯旅游局规划选址、环保局环评、经信或发改局立项开工建设的:
1、新增园区完成“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企业入园条件,原有园区当年县级财政资金需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竹产业园申报成为省级工业园区。
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环保局
9
笋竹商贸市场建设
1、新建以笋竹交易为主的特色商贸园区,园区基础设施齐全满足商户和企业能够入市或入园条件,保证实物商品的批发展示,经政府规划、环评、发改立项,
2、老园区管理运营正常,入驻率达80%以上。
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环保局
10
笋竹电子商务
开展笋竹电子商务活动。
建立以笋竹为特色的电子商务园区。
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抄送:市林业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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