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根据省政府办《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17〕4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趟不用跑”事项是指可以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全部实现网上通办。“最多跑一趟”事项是指最多需要一次到窗口申请或取件的事项,包括:即办事项,通过网上预审或受理、窗口领取证照或批文时核验材料的事项,其他可以通过简化优化流程实现“最多跑一趟”办理的事项。
各部门(含乡镇、街道)要按照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全面梳理公布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对符合“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要求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对暂时达不到的事项,应研究提出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的具体措施。
--坚持“马上就办”。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要求,大力践行“马上就办”,建立健全“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的办事指南,做到标准明确、条件清楚,让群众和企业明白办事、放心办事。
--坚持协调配合。重点围绕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关键领域和突出环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对涉及跨层级、跨部门事项,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避免让群众和企业来回跑、往返跑。
--坚持便民利企。以便捷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全面清理,做到申报材料明显精简、办理时限明显缩短、政府效能明显提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职责分工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责梳理第二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报审改办会签后对外公布;牵头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报审改办会签后印发,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落实责任。
县直相关部门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分工如下:
发改委、经济信息和商务局要进一步清理规范企业投资项目,优化立项、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审批流程,健全并联审批机制;在工业生产等领域,进一步简化优化需要企业跑多趟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实现各个审批环节提速增效。
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局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建设等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减少企业往返次数,提高“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比例。
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国税局等单位,对涉及社会组织机构登记管理、护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办理、职业资格认定、医社保办理、税务缴纳、身份认定、外商投资等办证办事相关事项,要改“群众往返跑”为“部门协同办”,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多数办理事项实现“立等可取”或“一次办结”。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探索推进商事登记“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证照联办等工作。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标准化等工作,制定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地方标准。
法制办负责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梳理出来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政府办负责“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督察落实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细化办事指南,方便事项办理
对外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要同步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政府网站等更新相关信息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按照“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办理要求,明确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发放证照情况(包括证照名称和样式、相关的年检、政府指定培训和收费等情况)、表格下载、填表示例、监督检查、咨询管道、办公时间和地址、乘车路线、状态查询等要素,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尤其是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做到通俗易懂、详实具体可操作。针对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应予以详细说明和解答,并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以及咨询服务热线。办事服务指南要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以及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等通道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知悉。
(二)持续提升“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办理效率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DB35/T1630-2016)》文件要求,精简办事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立等可取,大幅提高行政服务中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中即办事项比例。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加快移动客户服务终端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三)全面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
围绕“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目标,进一步提升省网办事大厅功能,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行多点办理、网上预约、全程代办、政务服务APP等模式,提供便捷的申报材料电子化、在线申报、办理结果查询等服务,推进多卡融合公共平台、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衔接工作,支持申请人通过智能卡、网上银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等方式,缴纳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涉及的费用;积极对接物流快递信息平台,提供审批结果邮递服务,方便群众查询纸质审批档或证照的物流信息,进一步提高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和网上受理事项比例,推进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让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是我县深化“马上就办”、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方案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部署,协同推进。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认真开展“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梳理公布工作,尤其是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较多且与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紧密联系的部门,要作为重点改革部门率先突破,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加快形成“一次办结”长效机制。按照要求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于2017年7月底前公布第二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所有“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大宣传,强化督查。通过多种管道、广泛宣传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营造良好氛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任务栏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松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松溪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