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结合松溪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高度重视
化解钢铁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目标任务。我县对打击“地条钢”的态度坚决,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对打击“地条钢”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部署、抓紧抓实。建立打击“地条钢”长效工作机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巩固2017年以来我县全面取缔“地条钢”的工作成果。
二、压实责任,明确分工
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电〔2017〕147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具体抓好落实。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打击“地条钢”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实现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网格化管理。做好采用中(工)频炉生产企业要向属地政府及主管单位承诺不生产“地条钢”,下级政府或主管单位要向上一级政府及单位承诺辖区内无“地条钢”生产行为的“双承诺”。
(二)落实各部门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的分工要求,从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环境保护、企业注册、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用电等环节加强监管,将违法建设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和有关人员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把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衔接配合,形成合力
“地条钢”具有生产工艺简单、关键设备转移快、隐蔽性强,中频炉熔炼废钢成本低于合规的电炉或转炉炼钢成本的特点,如监管不严“地条钢”随时有死灰复燃的可能。
(一)全面排查整治。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以属地为单位逐层落实责任片区、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抓好“县——乡——片区”三级“网格化”巡查制度落实,对“中频炉”使用企业实行严格监控,并加强对原铸造炼铁企业、空置企业厂房、租赁厂房企业的日常监管排查。各级各部门要再次开展对“地条钢”的全覆盖、无死角检查,近期,市经信委、质监局将对我县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请认真细致做好迎检工作。
(二)联席联动协作。要切实加强部门协作,特别在审批通报、问题抄报、举报报告制度落实上,对新上铸造炼铁项目要做到审批通报,将企业情况报送相关单位甄别认定;对日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疑点问题的,要马上抄报相关单位甄别认定;供电公司等能源供应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用电用能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属地政府,并向主管部门汇报;任何单位接到社会举报的,要立即报告相关执法部门,同时报告县政府分管领导,切实营造密切联系、联动推进的取缔“地条钢”工作格局。
(三)社会监督举报。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设置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要充分发挥建材、建筑等行业监管作用,建立“地条钢”生产企业黑名单,并公开曝光,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于2月7前将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复查情况总结(正式文件)函送松溪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工业企业管理股(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叶歆 联系电话:6088190
地 址:松溪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工业企业管理股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