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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两项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831号)等要求,为扎实有效做好迎接省、市对我县开展“两项督导”评估工作(其中南平市市级核查初定于20181022-24日、省级督导评估初定于201811月中下旬),力争以“两优”水平通过督导评估。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

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是确保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一项重要举措;“两项督导”接受省评达到“双优”水平是申报创建“教育强县”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项督导”工作,切实把迎接省督导评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省上“两项督导”考核办法和标准要求,成立迎检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制定迎检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迎检不出纰漏、不出差错。

二、准确把握方式

省上对本轮督导评估,将采取召开县职能部门领导、部分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深入乡镇(街道)、学校实地察看、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深入了解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和各项指标达成情况,并召开汇报反馈会,通报督导评估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把握省级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高水平通过省级督导评估认定。

三、扎实自查自纠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自评组织机构,认真学习“两项督导”评估标准,严格对照指标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要突出重点工作,细化任务,落实措施,倒计时推进工作落实,全面提高教育工作水平,力争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定要求(相关文件见附件)。

四、规范备查材料

各级各部门要依据(闽政教督办〔201713号、14号)文件和附件2要求,充实近三年以来相关佐证材料及数据表,做到定量指标数据准确,数据来源清楚,相关数据相符,定性指标有足够的佐证材料加以说明。备查材料提供及收集装档分工如下:

(一)县级备查材料。由县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装档,县直有关单位根据职能对照县级备查要求,负责向县教育局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乡镇级备查材料。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收集整理装档,辖区内职能站所、学校负责向乡镇(街道)提供相关的材料;

(三)校级备查材料。由各学校收集整理装档。

五、积极营造氛围

各乡镇(街道)、学校和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我县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教育发展氛围;各乡镇(街道),县公安、交通运输、文体广新、卫计、安监、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在南平市和省评估前各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学校要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顿,净化、绿化、美化校园,营造良好的实施素质教育环境。

六、加强沟通协作

迎接省、市“两项督导”评估是我县教育工作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务必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强化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各项迎检工作任务,力争高水平通过省督导评估,为创建“教育强县”奠定扎实基础。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713号)

2.“两项督导”备查材料及标准说明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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