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3·7”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南消联办〔2020〕4号),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7日前)。及时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逐级进行工作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7日至12月1日)。按照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上旬)。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要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完成划线、标识工作。要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统筹规划解决城市消防车通道占堵问题。消防部门结合日常辖区“六熟悉”、单位实地演练,配合开展消防车道划线、标识验收工作,掌握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面规范情况,确保治理行动的成效。
(二)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指导。要继续开展辖区重点防控医院、医学观察隔离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运输物流仓储企业及其员工返岗集中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排查摸底,逐家建立台账。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现场施工作业等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三)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要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对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要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对于即将恢复营业的商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场所,要提前跟进服务提示,指导企业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利用复工复产这一时机,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返岗复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四)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督促社会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五)开展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有关部门要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回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月底前,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商业综合体落实整改责任。
(六)深化群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在2018年全县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居住10人以上的群租屋。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出租屋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开展联合调研,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5月起至6月30日,要结合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全面整治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基本条件》,重点检查出租屋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结合实际,鼓励引导出租人、承租人安装应用电气安全、火灾报警、救生缓降等技防、物防设施,提高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要重点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出租屋较集中的区域,宣传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七)强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结合实际情况,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批发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坚决依法查处;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八)加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监管。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消除生产工艺、生产装置等环节的事故风险。要突出对竹木加工企业及化工企业的检查指导,要通过电话提醒、发函提示、实地检查等方式,推动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同时,要指导化工企业加强专(兼)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的专业训练、实战演练和协同配合。要指导其他工业企业建立义务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完善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效处置初起事故。
(九)巩固高层建筑和农村老旧房屋消防安全整治成效。要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回头看”活动,对照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落实责任单位隐患整改期间的管控措施,筹备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推广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要深刻吸取居民住宅、农村老旧房屋火灾事故教训,要把消防安全责任和压力传递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压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和群防群治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消除风险,从源头上杜绝“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十)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要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停车场建设、市政管网改造、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时,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按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范一并推进实施。
(十一)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加大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重点时段、重要栏目和重点版面宣传报道力度,借助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新媒体矩阵。要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针对中、小学校即将陆续开学的实际,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课。同时,要分场所、分类别整理制作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授课视频、火灾案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四、工作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于5月10日前组织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各乡镇(街道)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三)行业检查。各部门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以及有关部门的“三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行业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政府督查。县政府将对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县安委会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查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行业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片逐项逐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建立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清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清单,做到“一乡一册、一村一册、一企一档”。
(二)坚持会商研判。集中整治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工作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做到动态闭环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召集相关责任单位会商研判,研究分析前一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建议,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三)强化督导协作。各级各部门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部署情况,请于5月10日前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联系人:真秀君,电话:6081116,邮箱:npsxxfdd@163.com);5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含附件1、2、3),2020年12月10日前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 各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采取“五个一批”、“四
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2. 各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约谈、通报名单
3. 各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情况表
4. 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各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采取“五个一批”、
“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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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企业清单(累计) |
企业清单(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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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挂牌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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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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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关闭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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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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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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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填报人:
附件2
各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约谈、通报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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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清单(累计) |
本月清单(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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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 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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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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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填报人:
附件3
各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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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部门或乡镇(街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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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指导服务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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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情况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 整改 |
停产停业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其他 行政 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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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其中 执法服务 |
其中 专家 服务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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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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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屋消防安全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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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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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旧房屋消防安全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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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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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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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4
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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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工作内容 |
主要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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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部署发动 |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印发方案、部署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 |
5月7日前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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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自查 |
组织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
5月10日前 |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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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层排查 |
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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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业检查 |
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以及有关部门的“三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行业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落实工作 |
全年 |
县直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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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
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完成划线、标识工作。要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统筹规划解决城市“停车难”和消防车通道占堵问题。结合日常辖区“六熟悉”、单位实地演练,配合开展消防车道划线、标识验收工作,掌握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面规范情况,确保治理行动的成效。 |
全年 |
县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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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指导 |
开展辖区重点防控医院、医学观察隔离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运输物流仓储企业及其员工返岗集中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排查摸底,逐家建立台账。要开展实地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现场施工作业等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
疫情结束前 |
县卫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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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 |
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对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要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对于即将恢复营业的商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场所,要提前跟进服务提示,指导企业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利用复工复产这一时机,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返岗复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
全年 |
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局、工信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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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
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督促社会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
全年 |
县教育局、文体旅游局、 工信商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司法局、住建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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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回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
全年 |
县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和电力部门等,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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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风险,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商业综合体落实整改责任。 |
5月底前 |
县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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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深化群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重点整治居住10人以上的群租屋。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出租屋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开展联合调研,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要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基本条件》,重点检查出租屋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结合当地实际,鼓励引导出租人、承租人安装应用电气安全、火灾报警、救生缓降等技防、物防设施,提高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要重点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出租屋较集中的区域,宣传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
全年 |
县应急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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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至6月30日,要结合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全面整治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 |
6月30日前 |
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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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强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
结合实际情况,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批发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坚决依法查处;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
全年 |
县公安局、住建局、应急局、工信局、城市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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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监管 |
结合实际,加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消除生产工艺、生产装置等环节的事故风险。要突出对竹木加工企业及化工企业的检查指导,要通过电话提醒、发函提示、实地检查等方式,推动加强消防监督管理。 |
全年 |
县应急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工信商务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街道)、城东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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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指导化工企业加强专(兼)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的专业训练、实战演练和协同配合。要指导其他工业企业建立义务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完善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效处置初起事故。 |
全年 |
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城东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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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巩固高层建筑和农村老旧房屋消防安全整治成效 |
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回头看”活动,对照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落实责任单位隐患整改期间的管控措施,筹备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推广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
全年 |
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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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吸取居民住宅、农村老旧房屋火灾事故教训,要把消防安全责任和压力传递到街道乡、镇(街)、社区,压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和群防群治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消除风险,从源头上杜绝“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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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
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停车场建设、市政管网改造、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时,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按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范一并推进实施。 |
全年 |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等,各乡镇(街道)、城东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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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加大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重点时段、重要栏目和重点版面宣传报道力度,借助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消防政务新媒体矩阵。要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针对大、中、小学校即将陆续开学的实际,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课。要分场所、分类别整理制作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授课视频、火灾案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
全年 |
县公安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民宗局、文体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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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统筹协调 |
建立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片逐项逐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建立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清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清单,做到“一乡一册、一村一册、一企一档”。 |
全年 |
各乡镇(街道) |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