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涉企收费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近年来,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部署,加大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力度,大力清除企业不合理负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但从近期发现情况看,涉企收费监管还存在联动机制不完善、涉企收费范畴不明确、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部门失察漏管、违规涉企收费依然没有彻底杜绝。根据县政府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系统清理、健全机制”的原则,立即采取措施,压紧压实责任,举一反三、由点及面,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和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到位、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自纠。凡涉及向企业收费的事项以及有关文件,无论是本级、下属还是第三方收费均纳入清查,做到逐项排查、一件不落。对涉嫌违规收费要立即清理、纠正。对企业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涉企收费问题,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予以处理并反馈。
(一)严禁超越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调整收费(价格)标准。
(二)严禁将应由审批部门承担的检验检测评估等中介服务事项费用转嫁或变相转嫁企业承担。
(三)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购买、接受指定的设备或服务。
(四)严禁下属单位、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借用行政资源捆绑服务、搭车收费。
(五)严禁收费项目取消、减免后仍继续收费或按原标准收费。
(六)严禁行业协会、商会重复收取会费、只收费不服务。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机构、松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二、公示收费清单。(1)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收费清单由县政府各部门、各机构分别在松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各自官方网站公示,同步报送县发科局(物价管理股),由县发科局汇总后推送至“松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2)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单由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推送至“松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3)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每项费用须明确由企业承担还是审批部门承担,由县审批审改股汇总后推送至“松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涉企收费清单公示范本》详见附件1)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机构、松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
三、组织复核抽查。县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组成督查组,县政府督查室跟进督导,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详见附件2)和企业投诉举报反映集中的问题,对重点领域开展复核抽查。对抽查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改科技局、工信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等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四、开展成效评估。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降费减负和治理违规收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营商环境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县减负办、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五、报送要求。附件1、附件2请相关单位5月底前分别报送县发改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商务局和民政局。
县发改科技局物价管理股
电话:2321972,邮箱:sxwj2321972@163.com;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股
电话:2329573,邮箱npsxwjg@163.com;
县工信商务局经济运行股
电话:2321449,邮箱:fjsxjmj369@163.com;
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电话:2335997,邮箱sxlvk@126.com。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松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松溪县民政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