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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 (2018年—2022年)
2021-04-20 10:35 来源:松溪县教育局 访问量:
  为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督〔2018〕16号)、《南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市级复评的通知》(南政督〔2018〕16号)要求,我县从2018年秋季开始至2022年对全县35所幼儿园进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督导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以《南平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为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二、督导评估周期

   督导评估周期为 5 年。2018年至2022年,县教育督导室对全县辖区内35所幼儿园(班)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2018年秋季启动首轮督导评估。

   三、督导评估方式

   采取现场察验、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

   四、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及评估时间安排

序号

评估幼儿园

   评估时间

1

实验幼儿园、河东中心幼儿园、

2018年10月

2

九所幼儿园(具体评估园所于当年一月确定)

2019年4月—5月

3

八所幼儿园(具体评估园所于当年一月确定)

2020年4月—5月

4

八所幼儿园(具体评估园所于当年一月确定)

2021年4月—5月

5

八所幼儿园(具体评估园所于当年一月确定)

2022年4月—5月

   五、责任督学安排:

   根据全县幼儿园布局情况,分为六个督学责任区

序号

责任督学

   幼儿园

1

 陈一平

河东中心幼儿园、红枣树河东幼儿园、长巷开心幼儿园、红博幼儿园、

河东大布幼儿园、大布学巷幼儿园

2

 何国正

实验幼儿园、红枣树大地凯震幼儿园、剑桥幼儿园、世纪幼儿园、童星幼儿园、金山幼儿园、东门幼儿园

3

 范志华

郑墩中心园、郑墩阳光幼儿园、茶平中心园、茶平官路幼儿园、茶平星星幼儿园、郑墩童心幼儿园、郑墩红羽幼儿园

4

 吴小云

花桥中心园、红枣树西门幼儿园、花桥欢欢幼儿园、华隆艺术幼儿园、水南幼儿园、日光幼儿园

5

 杨安建

渭田中心园、渭田金色童年幼儿园、

大风车幼儿园、溪东芬芳幼儿园、金凯幼儿园、红枣树幼儿园

6

 蔡廷扬

旧县中心幼儿园、祖墩中心幼儿园、

朝阳幼儿园、新南门幼儿园、星光幼儿园、西门幼儿园

   六、督导评估原则

   (一)以评促建。通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推动全县创新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和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二)客观公正。督导评估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及幼儿园实际情况,在社会监督下,做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结论公正。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加强学前教育保障、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升办园质量等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松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9月26日

    

    

抄 送:南平市人民政府育督导室 ,县分管领导,县教育局

松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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