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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溪县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松溪县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30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根据2021年度南平市纪委“点题整治”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全县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迅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落实落细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完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有效推动解决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问题,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工作原则

   1.整治非法违规,保护守法合规。根据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统一要求,依法依规明确非法与合法、违规与合规边界,对非法违规的行为予以坚决整治、整顿和查处,对守法合规的行为予以保护和进一步规范。

   2.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推进。按照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通知》明确的分工,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充分考虑校外培训结构办学特点,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承担治理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3.坚持疏堵结合,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支持中小学校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解决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问题。着眼长远,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和办学规范,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针对以下五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

   1. 证照登记方面整治内容: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先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再到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方可开展培训活动。对证照不齐全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但符合办证条件且自主申请办证的经营者引导其办证办照;对证照不齐全且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者依法依规处置。

责任分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提供审批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名单。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提供已登记注册的从事学科类培训经营者名单。由松溪县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工作,全面建立证照齐全、无证有照、无证无照分类治理工作台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无证有照、无证无照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经营者分类予以整治。对无证有照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引导其办证;对无证有照但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营业,不得超范围经营;对无证无照但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引导其办证、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其办照;对无证无照且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者,按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由相关责任单位依规责令暂停相关经营活动,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方式渠道,并将举报线索及时汇总归集到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做到及时依法处置到位。

   2. 安全隐患方面。整治内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责令其停办整改;对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责任分工:住建主管部门配合教育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依法开展建设工程(含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

   3. 培训行为方面。整治内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留作业;坚决纠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展学科类培训时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分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开展对证照齐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涉及培训时间、内容、教师队伍等具体培训行为方面的问题治理。

   4. 广告宣传方面。整治内容:加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及时处置转办该类案件线索。重点加强对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和时段的广告监管,重点打击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虚假违法广告。

   责任分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治理。市场监管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投诉举报,一经发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收费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5. 收费管理方面。整治内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全面推行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责任分工: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推动银行机构配合落实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监管措施。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通管部门、网信部门配合开展规范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备案工作。

   五、行动安排

   第一阶段(20216月底前),即部署排查阶段。建立工作机制,出台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治理台账,为治理行动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20216月下旬至7月),即集中整治阶段。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各类经营者,教育局对办学资质进行认定和办证引导,市场监管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分类执法。相关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并同步更新公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市场监管局将各有关部门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依法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并同时共享至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

   第三阶段(20218月),即督促检查阶段。各有关部门及学科类培训机构扎实进行自查自纠,做好迎接上级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合督查的准备工作,根据上级督查指出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20219月),即总结经验阶段。总结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和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形成合力。成立松溪县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教育、市场监管、民政、人社、公安、住建、消防、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运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拉网摸底、巡查监督、违法查处机制,形成治理工作合力,确保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00%摸排到位。

(二)落实责任、专项治理。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证照登记、安全隐患、培训行为、广告宣传、收费管理等各项具体治理任务,依据部门权责分类落实职责。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坚决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查处违反培训规范、违规广告宣传、违反收费管理规定行为,确保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构合规经营。

(三)建立周报、营造氛围。在建立工作台账的基础上实行治理情况周报制度,由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分别每周逐级汇总、分析、上报最新治理情况,并及时同步更新发布黑白名单,相关治理工作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营造浓厚治理工作氛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联合组成督查组,对治理行动开展突击检查、专项督查,强化督查督办力量。

   七、举报电话

   教育部门举报电话:0599-2322836;举报邮箱:h2322836@126.com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0599-2321225;举报邮箱:sxsgjbgs@163.com

     

    附件:松溪县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松溪县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危建平  县政府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范岩松  县教育局局长

陈兰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江文新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崇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药安全总监

伊宏春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陆昌良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婷婷  县人社局副局长

        禚长亮  县住建局副局长

        游振开  县金融办主任

        卢志雨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吴 松  中国人民银行松溪县支行副行长

周春来  松溪银保监组副组长

周华丽  县网信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范岩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江文新、杨崇峰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以上人员随工作变更而相应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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