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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松溪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松溪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6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权益和待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指导,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要求,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比较口径,依法依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县财政、县人社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松溪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保障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公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副局长兼任。

三、统计口径

(一)义务教育教师。即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用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执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序列;在学校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 

(二)工资项目计算口径。计算比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计算比较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区附加津贴(规范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义务教育教师改革性补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公务员奖励性补贴。指学校所在地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基础上,对公务员普遍发放的奖励性补贴。

(四)教师奖励性补贴。指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的情况。

四、制度保障

(一)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长效机制。对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实行月工资收入统计工作,由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与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工资的科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科室进行对接,统计分析我县公务员和义务教育教师的月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月均收入情况推算年均收入情况,如发现义务教育教师年均收入低于公务员年均收入,立即向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应处理方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年收入。

(二)建立教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为加强新时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县将依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以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为基准,实行同步动态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优先发放机制。县财政局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优先支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充分认识提高和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重大意义。

(二)实事求是,把握标准。统计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待遇情况要明确比较口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数据结果必须真实,严禁虚报、瞒报。

 

附件:松溪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松溪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成员名单

 长:吴英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危建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员:郭永亮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蔡正强 县公务员局局长

刘大文 县财政局局长

龚丽爱 县人社局局长

      范岩松  县教育局局长

      江文新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江文新兼任,副主任为李圣标。具体负责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实施等事务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由接任人选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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