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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出生子女随父母申报户口
2022-08-17 15:20 来源:松溪县公安局 访问量: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非婚出生子女申报户口,向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3、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

4、申请报告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当场办结,需要调查的核实后办结。

四、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婴儿姓名,姓氏应随父或母姓,名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上的汉字。

2、申报户口登记的婴儿姓名应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一致。

3、非婚生育的子女,无法确定生父或者生母的,姓氏应当随落户方姓氏。除姓氏外,名字用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

4向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需提交材料1-4项外,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司法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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