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于《松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起草说明
2023-04-14 15:16 来源: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松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推动松溪县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全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2.制定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12月5日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93号)

二、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新发展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优化资源配置与支撑体系,为松溪落实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提供空间支撑。

2.规划原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划定国土空间保护底线,明确自然资源利用上限,优先布局关系区域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经济安全和文化传承的国土空间,积极协调人、地、产、城、乡关系,促进形成绿色发展导向的国土空间格局。充分彰显自然与人文完美融合的典范特质,挖掘文化核心内涵,引导碧水丹山的魅力空间构建,推动形成全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特殊化路径。落实国家、福建省重大战略,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民生福祉优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阶段,防范自然灾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通达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坚持“多规合一”,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坚持问题导向、治理导向,针对性制定规划方案和措施。建设并不断提升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推进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3.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望至2050年。

4.规划范围与层次。本规划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县域包括松溪县行政辖区的全部国土空间,面积1043.01平方千米。中心城区范围主要为松溪河川谷地区,北至城东工业园区,东到长巷村,西至来龙山,南至林屯,总面积8.65平方千米。

5.城市性质。“闽浙协作”“山海协作”的重要节点城市;“湛卢”文化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闽北特色绿色农业和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闽浙边境独具特色现代化新兴县城。

6.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至2025年,初步形成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高水准。防灾减灾水平显著提升;国土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空间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特色品牌战略持续发力,初步形成以绿色经济为基础的产业体系;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蓝绿空间覆盖大幅提升,城乡交通联系更加紧密。

7.规划强制性内容。文本中有出现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下层级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背。

 

 

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