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松溪县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松溪县 2023 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告
2023-06-01 17:31 来源: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文件,松溪县编制了《松溪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林屯地块)》,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代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告,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

在公告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松溪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林屯地块)

(一)位置:松溪县郑墩镇林屯村

(二)用地面积:18.6852 公顷

二、公告期限

202361日至 2023 6 11日。

三、反馈方式

通讯地址:松源街道解放街 265 号,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尹智渊蔡晓倩;电话:0599-2326905

电子邮箱:376385693@qq.com

 

附件:松溪县 2023 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林屯地块)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361


附件

松溪县 2023 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

片开发方案(林屯地块)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 》等有关规定,编制《松溪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林屯地块)》。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松溪县郑墩镇林屯村,共1个镇,1个行政村;涉及2个国有单位,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18.6852 公顷。

三、必要性

本方案内产业功能上承接县城总体规划的三区联动发展的要求,以发展“绿色经济”为统领,按照“科技、规模、品牌、生态”的要求,重点发展绿色食品产业,依托果蔬、茶叶、竹笋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引进现代加工技术与传统加工技术结合,大力发展以绿色安全健康为特色的食品。配套发展相关研发、设计、物流、展示、旅游等新兴服务业,最终建成集生产、研发、生活于一体的示范性园区。同时,项目的实施,将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四、功能分析

主要用途:林屯地块利用政策优势,以工业用地功能为主,配套其他相关功能区。

实现功能:具体有3个一级类(4个二级类),包括工矿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五、项目的公建配比情况

林屯地块成片开发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等2个一级类用途(3个二级类),合计7.4936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10%,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 40%的规定

六、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本方案范围内土地具有优越的生态条件,工业用地和绿化用地比重合理,建筑物分布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充分结合城乡统筹发展,将节地理念贯穿建设全过程,带动林屯片区的公共设施和工业用地的建设,促进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发展。

(二)经济效益:本方案将发挥产业规模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使松溪县工业生产总值和增加值大幅提高,单位产品以及单位面积所创造的直接经济效益显著增加,届时将成为松溪县主要工业经济增长点之一。

(三)社会效益:本方案的实施能吸收一定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通过项目范围道路实施,加强内外交通联系,增加各类绿地,改善区域环境,从而改善区域设施服务水平。

(四)生态效益:本方案规划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对维持大气中的碳和氧平衡具有一定作用,调节气候缓减热岛效应,还可以隔离噪声等减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历史建筑等各类保护区

八、结论

《松溪县 2023 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林屯地块)》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