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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 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及禁猎对象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2023-08-28 10:08 来源:松溪县林业局 访问量:
  

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更有力地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松溪县境内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及禁猎对象,起草了《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 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及禁猎对象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松溪县林业局。

征集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8日

联系电话:0599-2327177

邮箱:sxlyjbgs@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 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及禁猎对象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 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及禁猎对象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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