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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松溪县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2023-09-05 16:43 来源: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出台的恢复和扩大消费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积极引导鼓励本县及县外人员到城区购房,提升我县城区发展潜力和竞争力。

二、主要依据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武夷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9号,结合松溪县房地产市场实际,特制定《支持松溪县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支持松溪县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共14条,主要分为推动房地产去库存、支持企业竞地开发、优化审批和营商环境三个方面。为确保购房补贴工作落实落细,形成了《松溪县城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细则》由享受购房补贴的对象和条件、购房补贴标准、购房补贴资金来源、购房补贴申请办法、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购房补贴的兑付方式及其他事项七个章节组成。文件的施行对于松溪县楼市发展具有正向刺激作用,可以直接或间接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刺激消费需求。

四、注意事项

措施自2023年10月20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及时配套出台必要的具体实施细则;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本县原有政策文件内容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五、关键词解释

认房不认贷:即不论是否曾经有过贷款,只要目前名下没有房产,均可以按首套按揭贷款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带押过户:即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9-233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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