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补贴
二、补贴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号)
三、补贴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补贴对象及金额
序号 | 拟补贴 对象名称 | 省级财政补贴(万元) | 补贴依据 | 补贴时间 | 拟补贴金额(万元) |
1 | 松溪县松康食品有限公司 | 8.01 | 闽财农指 〔2024〕12号 | 2023.1.1- 2023.12.31 | (45头+ 85头)×(800元+80元)/头×70%=8.008万元 |
合计拟补贴金额:8.008万元。
本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松溪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9-2337155
联 系 人:黄先生
通讯地址:松溪县解放街126号
邮 编:353500
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松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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