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资金;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
二、补助文件依据:
1、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
2、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农计〔2012〕169号)。
3、松溪县农业局 松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松农〔2013〕34号)。
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0号)下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资金1万元,现结余0.83986万元。
5、《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6号),下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3万元。
三、补助资金时间:2023年12月—2024年4月
四、补助对象及金额:
序号 | 拟补助对 象名称 | 补助依据 | 补助时间 补助渠道 | 无害化处理数量(头) | 补助标准(元/头)
| 拟补助资金 (万元)
|
1 | 松溪县康升养殖有限公司 | 闽财农指〔2022〕110号; 闽财农指〔2023〕116号 | 2023.12-2024.04 省级补助;中央补助 | 446 | 70 | 3.122 |
2 | 合计 | 446 | 70 | 3.122 | ||
本公示期为7天(包含节假日),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松溪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9—2337155;
联系人: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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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53500。
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松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