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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溪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松溪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审核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规范印章审批程序,维护印章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印章使用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审批专用章使用范围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专用印章,效力等同于乡镇(街道)行政公章。

   1. 属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权限内的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向申请人发出的各类通知书、办理结果(决定书、证照、批文等)以及记录审批过程的审核审批表等需要加盖公章的材料,应统一使用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要求使用行政公章的除外)。

   2. 属于上级委托的事项,应使用事项原部门分发的审核审批专用章;入驻中心的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等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权限内的事项继续使用本部门审核审批专用章。

   3. 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等。

   4. 有下列情况,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损坏;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遗失或被盗,已声明作废的。经批准停止使用的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二、审批专用章用章管理

   1. 审核审批专用章实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负责制,由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负责人保管,并具体负责审核审批专用章的日常管理,指导窗口前后台人员规范使用。各地要制定用章管理和使用制度,加强用章管理,不得异地使用或挪作他用。

   2. 严禁将审核审批专用章带离本乡镇(街道)办公地点使用,审核审批专用章保管人员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保管的安全。

   3. 审核审批专用章保管人员因事离岗时,须移交指定专人暂时代管,严禁由第三人及以外的人员使用审核审批专用章。

   4. 审核审批专用章保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按照管理程序使用审核审批专用章,认真核对使用人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审核审批专用章的文稿材料。

   三、其他有关规定

   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保管人员不得私自用章。未经批准使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引起不良后果或者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和所引起不良后果的程度,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相应责任,任何人不得要求印章保管人违反规定使用印章,对于违规行为,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

   各乡镇(街道)如有后续新增所属审批权限单位及事项,根据本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清单


附件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事项名称

是否为标准化目录镇(乡、街道)级事项

备注

1

医疗保障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2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4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5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6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7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8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9

门诊费用报销

 

10

住院费用报销

 

11

产前检查费支付

 

12

生育医疗费支付

 

13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14

生育津贴支付

 

15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已下沉基层便民服务事项

16

医疗保障

单位新参保登记

 

17

职工参保登记

 

18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19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0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21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2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23

民政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24

 

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25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26

特困人员认定

 

27

孤儿对象认定

 

28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29

申请办理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

 

30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1

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2

残联

残疾人证注销

注销一般涉及残疾人死亡,由乡镇代为办理

33

卫健

生育服务登记

 

34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35

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36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紧急救助

 

37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

 

38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9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_未领补领

 

40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_遗失补发

 

41

住建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42

业主委员会备案

 

43

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乡级权限)

 

44

税务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以税务

部门意见

为主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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