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南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为更好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从即日起废止《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松政办规〔2022〕4号)。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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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南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为更好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从即日起废止《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松政办规〔2022〕4号)。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