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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2024-10-22 16:37 来源:南平市松溪县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序号

案例名称

事件概述

赔偿情况

1

南平双胞胎科诚畜牧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氧化塘存在破损,氧化塘内养殖部分废水通过破损处渗漏至氧化塘旁边沟,流入外环境。氧化塘边沟采水样监测结果显示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完成增殖放流替代修复工作。

2

福建省松溪县恒丰塑胶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塑料造粒车间未密闭,造粒车间产生的塑胶热熔废气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热熔废气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完成购买碳汇替代修复工作。

3

张松华

2022年8月左右,张松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山伐木,经滥伐林木根数、出材量共计2.087立方米/22根,属于滥伐林木行为。

完成植树造林替代修复工作。

4

叶向真

2023年3月左右,叶向真对山场进行采伐林木时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强度。经查叶向真滥伐松木总蓄积量为16.88立方米/398株,出材量为10.16立方米。属于滥伐林木行为。

完成植树造林替代修复工作。

5

危温福

2024年,危温福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将山场林木采伐,经查被伐林木伐根共36个,蓄积量0.8353m,出材量0.626m。

完成植树造林替代修复工作。

6

松溪县松建采石场

松溪县松建采石场在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9年至2013年在山场进行工程用石挖掘,非法占用林地并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经松溪县松建采石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面积达17.3235亩(11549㎡)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完成植树造林替代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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