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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南环罚〔2024〕261号】
2024-11-25 16:01 来源:南平市松溪县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松溪县华园竹木工艺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47960961660

法定代表人:光荣

   址:松溪县河东乡工业小区

松溪县华园竹木工艺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已经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4829日,经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松溪县华园竹木工艺品有限公司喷漆房正在喷漆作业,喷漆房未密闭,厂区有异味经调阅环评相关材料,显示喷漆时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

1.2024829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松溪县〕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该公司项目建设情况,设施设备安装情况、运营情况喷漆房正在喷漆作业,喷漆房未密闭);

2.2024829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松溪县〕现场检查照片证明该公司项目建设情况,设施设备安装情况、运营情况喷漆房正在喷漆作业,喷漆房未密闭);

3.2024829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松溪县〕现场检查勘察附图证明该公司功能区及主要生产设施分布情况);

4.202496日我局调取的执法人员宋张震、杨建华执法证复印件(证明执法主体合法);

5.2024910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松溪县〕对该公司主任黄桂凤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证明该公司项目建设情况,设施设备安装情况、运营情况喷漆房正在喷漆作业,喷漆房未密闭);

6.2024911日我局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松环立202413号)送达当事人及送达回证(证明已告知当事人需要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拒不改正的后果);

7.2024109松溪县华园竹木工艺品有限公司整改报告证明该企业整改情况

8.20241017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松溪县〕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该公司整改落实情况);

9.松溪县华园竹木工艺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该企业成立时间、基本情况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部分节选证明该公司产生危废种类);

11.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关于松溪县华园竹木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家具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松环保审〔20199号)证明该公司已提供环评批审批);

12.《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证明该公司完成污染源排污登记);

13.松溪县华园竹木工艺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光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前法定代表人吴鹏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证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202495日,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14.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截图证明该企业经济承受能力

15.福建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截图证明该企业环境违法次数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关于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20241114日,我局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南(松)环罚告〔202417],明确告知你公司依法有权要求陈述申辩。你公司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你公司放弃此权利。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之规定结合及《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的规定,综合考量你单位的违法行为污染后果、经济承受能力、环境违法次数、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主观过错程度、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型、配合调查情况、改正态度等裁量因素对处罚金额进行核算,责令你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2.3214万元(贰万叁仟贰佰壹拾肆元整)。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按照《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缴至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公司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如果你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22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11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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