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民政、公安、工商、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4年松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单位(其中住房问题向住建部门,收入资产问题向民政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复审结果予以登记。
一、投诉部门
(一)住建部门。咨询单位: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99-2333697,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二)民政部门。咨询单位:松溪县民政局,电话:0599-2321182,地址:松溪县工农中路。
二、监督部门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电话:0599-2321627,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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