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达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1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2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4年第四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3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4年第十一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27号)通知,省财政厅下达我县部分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为1287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376万元,专项债务1233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预算收入调整: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下达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76万元,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二)预算支出调整:一般债务收入增加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6万元,拟用于松溪县大布村外环路(Y087段)品质提升工程443万元、松溪县新铺至梅口Y017线旅游公路改造工程824万元、松溪第一中学灾后重建工程140万元、松溪县文化和体育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800万元、松溪县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500万元、松溪县湛卢学校项目1595万元、“四好农村公路”(北钱线、溪潘线、渭源线、新梅线等农村公路)建设工程107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基金预算收入调整: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下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1558万元,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收入121558万元。
(二)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专项债务收入增加安排基金支出121558万元,拟安排用于松溪县医卫新材料工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3600万元、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6480万元、松溪县老旧小区二期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2250万元、松溪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837万元、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900万元、松溪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建项目441万元、松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9260万元、松溪县主城区污水治理建设项目900万元、松溪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540万元、松溪县绿色生态果蔬基地建设项目1350万元、松溪县红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30000万元、松溪县省级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30000万元、松溪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5000万元、松溪县花岩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3000万元、松溪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000万元、松溪县省级经济开发区三茶统筹产业园建设项目10000万元、松溪县湛卢文化旅游提升项目1000万元、松溪县梅口埠创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000万元。
四、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根据经省政府审定的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具体调整如下:
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827万元,拟安排用于松溪县湛卢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五、2023年度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部分项目调整
为充分利用债券资金,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发挥债券资金效益,结合我县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的批复》(闽财债管便函〔2024〕68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批准,将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的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将安排用于“松溪县文秀湖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中的350万元债券资金拟调整用于“松溪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特提请审议。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