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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松溪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6:5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通过松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电话联系(地址:松溪县大街65号,邮编:353500,电话:0599-2335367,电子信箱:fjsxzf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松溪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作用,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动公开方面。2024年,松溪县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33条,其他栏目公开政务信息4872条,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本级政策解读54篇、在线访谈22期,新增政策问答32条,开展网上调查13期、意见征集23期;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松溪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2条;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群众诉求公开答复数量4769条,办结率100%并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拓宽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县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各个流程环节,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办理质量,确保受理渠道畅通、答复规范。全县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0条,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2024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33条(其中:新制发规范性文件22条,废止4条,现行有效性168条)均在法定时限内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图书馆、县档案馆等渠道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并提供PDF版本,方便社会大众查询和下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强化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2024年,规范管理新媒体账号22个,因机构改革注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局账号,并按流程规范办理。二是优化维护网站各专题专栏,清理整合6个低效维护目录。完善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全县各单位政务公开账号纳入实名制管理。投入3.84万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升级,为企业和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办理政务事项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常态化检测通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在限期整改后检查复测。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题培训,个性化问题一对一商讨解决方案。2024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2次。通过门户网站、线下专区、政策咨询等渠道听取社会评议,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

4

1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9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3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2.5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不够高。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全面,政策解读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县将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及时把企业、群众关切的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招商等政策公开到位、解读透彻,确保社会公众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地查阅政府信息。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工作要求,通过制作动漫图文、影音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提高政策解读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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