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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内四处建筑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历史建筑认定导则(试行)》相关规定,经核实,县域范围内茶平乡吴山头村49号、吴山头村53-1号、吴山头村54号、吴山头村55号等四处历史建筑因自然灾害灭失,均无法修复,不具有公布为历史建筑时(前)的价值,现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附件:松溪县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清单(第三批)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24123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松溪县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清单(第三批)

序号

 历史建筑

名称

 

公布时间

 

1

吴山头村55

吴山头村55

第三批2022928

因自然灾害灭失,退出松溪县历史建筑名录

2

吴山头村54

吴山头村54

第三批2022928

因自然灾害灭失,退出松溪县历史建筑名录

3

吴山头村49

吴山头村49

第三批2022928

因自然灾害灭失,退出松溪县历史建筑名录

4

吴山头村53-1

吴山头村53-1

第三批2022928

因自然灾害灭失,退出松溪县历史建筑名录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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