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单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住建局、卫健局、民政和人社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教育局、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溪管理部、松溪县湛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情况
通过向卫健局、民政和人社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教育局、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溪管理部、松溪县湛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收到反馈意见8条,均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