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8月6日印发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松政办规〔2025〕3 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
松溪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南平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刺激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制定本措施。
2.制定的依据
《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房联办〔2025〕1号)精神、《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的通知》(松政办〔2024〕25号)。
1.起草单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住建局、卫健局、民政和人社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教育局、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溪管理部、松溪县湛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
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合法性初审和公平竞争审查后,于2025年7月14日提请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于2025年7月16日提请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完成相关内容修改。
4.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
2025年7月22日松溪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按文件会签流程由县直有关部门会签,分管副县长审批签发,2025年8月6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
二、主要内容
《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共八条。分别为:
(一)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
1、加大“共有产权”购房政策支持力度
2、给予购房补贴
3、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
4、给予军人军属购房补助
(二)加快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去化
1、促进非住宅销售利用
2、支持对商业和办公项目分割(合并)销售
(三)激活存量地块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