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松溪县“十五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为做好“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紧规划编制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是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按照与县发展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的要求,原则上要在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出台。规划起草过程中,要坚持开门编制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必要时采取公布规划草案、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意见。
二要做好规划衔接工作。规划初稿完成后,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应与县发展规划编制部门加强对接,做好专项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涉及其他领域的,还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相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县级专项规划涉及项目用地的,需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精准衔接,使规划涉及的空间布局内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三要按程序做好审批发布。规划送审前,规划编制牵头部门需组织论证,充分征求相关县直部门意见,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定,并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或参照省有关规划的发布主体印发。
四要加强规划经费保障。“十五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按照《松溪县“十五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执行,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各项规划顺利落地。
附件:松溪县“十五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松溪县“十五五”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
序号 | 专项规划名称 | 牵头单位 | 会同单位 | 编制依据 | 编制预算 (万元) |
1 | 《松溪县“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 松溪县 残联 | 县残工委有关成员单位 | 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已列入南平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县级需同步落实编制。 | 0 |
2 | 《松溪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 松溪县 水利局 |
| 1.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2.市水安全保障规划已列入南平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 12.96 |
3 | 《松溪县“十五五”水土保持规划》 | 松溪县 水利局 |
| 1.根据《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文件精神; 2.市水土保持规划已列入南平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 25 |
4 | 《松溪县“十五五”卫生健康和康养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 松溪县卫生健康局 | 县委编办、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民政人社局、医保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1.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及中医药法律法规与政策方针,参与起草全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配置全县卫生健康资源,落实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政策,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覆盖; 2.根据《“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强调优化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健康老龄化,支持康养与医疗、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 | 22.5 |
5 | 《松溪县“十五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 松溪县应急管理局 | 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市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列入南平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 7.5 |
6 | 《松溪县“十五五”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 松溪县应急管理局 | 县自然资源局、人防办、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的通知》(闽应急〔2024〕58号)文件要求,县市也需完成该项规划的编制。 | 25 |
7 | 《松溪县“十五五 ”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 松溪县 教育局 | 县委编办、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民政人社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 1.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精神,以及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2.市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已列入南平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 25 |
8 | 《松溪县“十五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 |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2.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列入南平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 35 |
9 | 《松溪县“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 | 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九条: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状况和实际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 30 |
10 | 《松溪县新型轻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 年)》 | 松溪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松溪县新型轻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需要。 | 18.5 |
11 | 《松溪县“十五五”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文件精神。 | 50 |
合计 |
|
|
| 251.46 | |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