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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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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松溪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平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南政办函〔202540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决定成立松溪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主任

   县发改科技局、统计局局长

黄丰文  县财政局局长

真刚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林旺  县发改科技局、统计局常务副局长(正科级)

 员:  政府办副主任

邵代斌  财政局副局长

李先莉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主任

兰钦明  公安局副局长

翁旭平  县委政法委(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张达辉  县民政和人社局机保中心主任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水利局副局长

游云辉  林业局副局长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上球  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统计局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上球同志兼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相关县直部门要抓紧成立相应的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加强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认真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任,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17

(此件主动公开)

 

 

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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