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58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一二三产项目和采矿用地农用地转用报批要求的通知(试行)》(闽自然资发〔2023〕60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好我县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项目主体自愿申报、属地旧县乡人民政府推荐,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和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联合审核,1个项目符合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经研究决定,拟纳入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清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来电或通过书面形式向松溪县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情况。
电话:2321495
邮箱:sxnyj2321495@163.com
松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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