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68号)、《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
2.补助对象:3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企业信用不良记录,未纳入农业系统黑名单且正常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扶持省级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参与县探源工程重要环节建设的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主要用于扶持松溪县茶产业(松溪九龙大白茶为主)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生产设备;物联网示范、水肥一体化系统、生态保护系统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升加工能力、育苗能力的设施设备;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设备;特色农产品宣传、展示、包装;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样品检测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品种、技术、宣传补助等。
4.补助标准: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
5.申报程序:农业经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咨询电话:05992321495
监督电话:05992321495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松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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