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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政策性农房叠加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6-01-04 17:07 来源:松溪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松源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61号)和《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22〕117号)精神,为顺利开展各乡镇政策性农房叠加保险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民生改善,松溪县应急管理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公司(下文简称:人保财险松溪支公司)就2026年政策性农房叠加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责任

下列原因造成农村住房倒塌损毁的,人保财险松溪支公司负责按协议约定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

1.台风,洪涝、泥石流,火灾,雷击,雨、雪、冰雹、低温冷冻,爆炸,龙卷风、暴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陷);

2.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外来的、不属于保险对象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二、保险期限

按自然年实行年保制,即自2026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 日二十四时止。

三、时间安排:

1、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松溪县政策性农房叠加保险协议的签订和各村参保清单的收集工作;

2、2026年2月28日前,基本完成松溪县各村政策性农房叠加保险的参保以及缴费工作;

3、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政策性农房叠加保险县级财政补贴缴费到位。

四、承保方式

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与人保财险南平市分公司签订《2025年南平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松溪县应急管理局与人保财险南平市分公司签订《2026年松溪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辖区内每个村(居)委会按照2026年核实后的普通农户数,配合人保财险松溪支公司进行投保工作。

五、保费来源及理赔限额

(一)基础保险

采取全省统保的方式,省级财政统一安排保费5000万元,农户不缴费。因灾倒损农房每户理赔限额1.6万元。

(二)叠加保险

采取“农户投保、财政补贴”的方式,每户叠加保费12元(省财政补贴7元,县财政补贴2元,农户自缴3元。其中农户自缴部分可由各村财政支付),因灾倒损农房叠加保险每户理赔限额2.4万元。

六、其他事项

松溪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行政村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公司建立合作协商机制,加强协作与配合,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办理保险保障服务以及保险费的缴纳事宜。对于合作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和合作进展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沟通,并做好承保农户电子清单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松溪县应急管理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四日                        二〇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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