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1批)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 1 | SD3NP20260704D001 | 松溪县河东乡横垅村福建省常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在离居民区一两百米处,主要生产纤维产品,24小时都在生产作业,噪声很大,晚上尤为显著,影响附近村民休息。从去年以来多人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有书面回复企业落实整改,但实则上企业是在整改产品方面的问题,对噪声问题没有整改,希望晚上休息时间能停产几小时。 | 松溪县 | 噪音 | 经核查: 1.常松公司位于松溪县工业园区的省级工业园扩区,实行24小时三班生产。园区规划环评规定省级园扩区工业用地配套50米环保隔离带,该公司项目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厂界距横垅村最近约60米,符合规划布局。7月5日现场测量,常松公司西、北侧无居民,东侧、南侧最近民居分别约150米、90米。 2.针对2025年以来群众反映常松公司噪声问题,常松公司采取落实封窗、加装隔音棉、规范夜间运输等措施,两次监测噪声达标,一次(2026年5月6日)未达标。针对2026年5月6日夜监测两处点位噪声超标情况,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约谈常松公司,并要求限期整改。常松公司邀请专家实施风机降功率、密闭车间、新建隔音室、转移高噪工序等整改,并建立自测台账。 3.2026年7月6日南平市松溪环境监测站、7月7日第三方监测公司分别对常松公司厂界进行昼间和夜间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7月7日走访横垅村,部分群众反映夜间噪声有影响。 | 部分属实 | 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 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主体责任,确保噪声污染治理 设施正常运行。 | 1.松溪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常松公司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降噪措施,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特别是加强夜间生产噪声管控,尽量减轻生产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2.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园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噪声等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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