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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松溪县城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原民政局及周边地块调整动态维护》批前公示
2026-08-24 15:47 来源: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为了指导老城区原民政局及周边地块的开发建设管理,控制和引导区内的各项建设,使各项建设与城镇发展相一致,合理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拟编制《松溪县城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原民政局及周边地块调整动态维护》。目前规划调整方案已编制完成,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片区规划调整方案同时在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和松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9月17日。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99-2328003

 

 

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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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城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原民政局及周边地块调整动态维护》简介

一、规划背景

调整范围为东大路、工农路、龙山路、林厝路围合区域,总面积约1.45公顷。现状用地包括原民政局旧址、已拆除农贸市场,东门城中村。现状存在地块边界零散、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为盘活东大路原民政局周边存量低效用地,持续改善民生,提升土地综合效益,特编制城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原民政局及周边地块调整动态维护方案。

二、调整必要性分析

一是现状存量土地利用低效。东大路原民政局旧址长期闲置,农贸市场拆除后地块空置,两处老城区优质土地未能充分发挥价值,存在土地资源浪费问题。

二是基层综合治理配套缺失。东门片区人口集聚,缺少城市治理办公场地,基层治安调解、矛盾处置、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缺乏固定载体,城市治理硬件配套存在短板。

三是片区商业配套存在冗余。片区南部已建成东大商业广场,内置综合商超。若按原控规保留的农贸市场,将造成公共配套闲置。

三、规划情况

1、主导功能

以城镇居住、公共服务为主。

2、建设规模

规划范围面积约1.45公顷,全部为城市建设用地。

3、调整内容

(1) 保留原控规的道路骨架,包含东大路、林厝路、工农中路及龙山路。仅对原民政局旧址和拆除的农贸市场开展用地边界整合,推动地块二次开发,新建城市综治中心。

(2)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面积2127㎡,容积率1.6,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用于建设松溪县综治中心。

(3) 规划商住混合用地面积8555㎡,容积率2.6,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服务于东门村拆除改造项目。

(4) 各地块开发容量指标均控制在原控规核定的总容量范围内,未突破总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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